[摘要]全面从严治党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一环,具有厚实的哲学基础。唯物论是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的理论基础,唯物辩证法是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的方法论基础,历史唯物主义群众观是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的又一理论依据。
[关键词]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哲学依据
哲学是用来分析、说明和解决问题的学问,学哲学用哲学是我党攻坚克难的重要法宝,是我党的优良传统。我党成功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和中国哲学的相关原理分析解决了中国的现实问题。全面从严治党思想既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又体现了中国哲学的大智慧,具有坚实的哲学基础。这些哲学基础主要涉及唯物论、辩证法和历史观的相关原理。
一、唯物论是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的理论基础
哲学的基本问题是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唯物主义认为物质决定意识,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列宁认为:“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1]p89世界统一于物质,物质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存在,所以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做到实事求是。全面从严治党思想是根据当代中国实际情况和历史教训而提出来的,当代中国实际情况和历史教训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能够根据这种客观实在形成正确的认识。
(一)全面从严治党思想是基于世情国情党情的变化和党执政所面临问题的客观实际而提出来的。经过改革开放,我国各方面都取得了重大成就的同时,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我国各领域也面临着诸多深层次的问题。经济方面,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没有充分体现;政治方面,有些党员干部与群众关系紧张,政治体制改革阻力很大;社会方面,利益固化明显,贫富分化加剧;党建方面,有些党员干部思想退化、信仰缺失、腐败严重,党面临“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等等。这些问题是客观存在的。强调:“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着许多严峻挑战,党内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必须下大气力解决。”[2]p4他还引用张居正的“审度时宜,虑定而动,天下无不可为之事”,强调必须根据变化的形势做出决策和行动,才能成就事业。这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的物质性。
可见,全面从严治党思想坚持了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理,它来自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在实践中进行检验和发展。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要解决中国的所有问题,最关键的在于坚持党的领导,要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完善党的领导,而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必须从实际出发,从党的现状出发,而不能从主观想象出发,从本本出发。
(二)全面从严治党思想是基于历史教训而总结出来的。“腐败是社会毒瘤。如果任凭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亡党亡国。我们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是深刻总结了古今中外历史教训的。中国历史上因为统治集团严重腐败导致人亡政息的例子比比皆是,当今世界上由于执政党腐化堕落、严重脱离群众导致失去政权的例子也不胜枚举啊!”[3]p5中国的历史可以说是一部王朝兴衰更替的历史,新的朝代在治国之初无不体察民苦,励精图治,勤俭节约,严惩腐败,到后来统治者日益懈怠,欺压百姓,榨取民脂民膏,奢侈盛行,腐败成风,腐化堕落,导致民变四起,最终灭亡。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固然有西方势力的分化瓦解,但根本问题出在这些国家共产党自身,他们在长期执政过程中逐渐脱离群众、共产主义思想退化、马克思主义信仰缺失、贪污腐败盛行、形成新的特权阶层,最终亡党亡国。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他国亡党亡国的沉痛教训要求我们必须全面从严治党。历史教训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具有物质性。
(三)全面从严治党思想体现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的原理。辩证唯物主义还认为,意识具有能动性,对物质具有反作用。在实践基础上产生的认识归根到底是为了更好地指导实践、为实践服务。马克思指出:“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4]p9思想的力量能够变为物质的力量,十八大以来我党严肃查处了一批腐败案件,这些案件包括一些高级干部的贪腐案件和一些地方的塌方式腐败,这些腐败案件的查处使人们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的物质力量。实践证明,在全面从严治党思想指导下,党的作风得到明显改善,腐败多发易发的状况得到有力遏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反腐败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支持,人民群众给予高度评价”[5]。只有全面从严治党,党才能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二、唯物辩证法是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的方法论基础
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的概括和总结,是正确认识事物和改造世界的科学方法。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唯物辩证法主要包括两大特征(联系和发展)、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六对范畴(整体与部分、本质与现象、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内容与形式、可能性与现实性)。全面从严治党思想坚持了唯物辩证法,蕴涵丰富的辩证法智慧。主要体现在:
(一)全面从严治党思想体现了联系和发展的观点。联系和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这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坚持发展地而不是静止地、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系统地而不是零散地、普遍联系地而不是单一孤立地观察事物”[6]。“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世界是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事物的相互联系或作用构成了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要善于发现事物之间的联系,确立整体性、开放性的观念,找到解决事物的方法。全面从严治党思想是“四个全面”战略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在阐述“四个全面”之间的关系时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的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7]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其他三个“全面”的根本保证,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起着关键作用。全面从严治党思想,“全面”是基础,“从严”是关键,“治党”是目标,它体现在党建的各个方面,包括思想、政治、作风等建设,各建设之间又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贯通的,某方面建设出了问题一定会影响其他方面的建设,最终影响整个党的形象和执政水平。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必会引起事物的变化和发展。发展是指事物的向上的前进的运动变化,是不断由低级到高级、简单到复杂的过程。加强党的建设有其自身的规律,我党自成立以来就在和各种形形色色的违背党的性质和宗旨的行为作斗争,既继承管党治党的优良传统,又用发展的眼光、改革创新的思路解决党建中出现的新问题。强调:“要抓好工作创新,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适应形势发展,推动巡视内容、方式方法、制度建设等方面与时俱进,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巡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8]p52全面从严治党思想坚持了发展的观点,在前进过程中解决新问题。
(二)全面从严治党思想体现了矛盾的观点。矛盾即对立统一。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事物运动变化发展最根本的规律。矛盾分析法是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全面从严治党思想既坚持了“两点论”又突出了“重点论”,揭示了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的对立统一关系。
1.全面从严治党思想坚持了辩证法的“两点论”。第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治标与治本的辩证统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是非常严峻的,要想取得成效必须标本兼治。指出:“中医有一句话,叫‘急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我们一直强调标本兼治。治标,对腐败分子能够起到惩治、震慑、遏制作用,突出‘惩’的功能。治本,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对腐败现象能够起到预防、阻拦作用,重在‘防’的功能。”[8]p62因此,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加强制度建设,“要狠抓制度执行,扎牢制度篱笆,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3]p127。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的“治标”,是指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违法必究,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的“治本”,是指“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抓紧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3]p130。“治标”与“治本”是统一的,两者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面对腐败多发易发的形势必须先治标,反腐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坚定不移地惩治腐败。但治标并不能从源头上遏制腐败,惩治贪官如割韭菜,割完一茬长一茬,可能会出现“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局面。治标为治本提供了经验、创造了条件,总结治标的经验可形成治本的制度,制度才能从源头上遏制腐败,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
第二,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辩证统一。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是党自身建设的显著特点和优势。思想建设是制度建设的基础。指出:“信念是本,作风是形,本正而形聚,本不正则形必散。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坚定理想信念是根本。”[3]p146在革命时期,我们广大党员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为了“主义和信仰”即使牺牲生命也不足惜,在艰苦卓绝的环境中保持着旺盛的战斗意志,经受住了任何考验,克服一个个艰难困苦,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在新时期,我们党同样必须坚持思想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永葆共产党人的精神风骨,否则就会“缺钙”,被各种诱惑所打倒。时代的变化,诱惑的增加,单纯的思想建党有时难以取得明显成效,建章立制、扎牢制度的笼子就显得尤为必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思想建设,才能保证制度建设的方向,才能制定科学、严密、有效的制度。制度治党又是思想建党的保障,没有制度保障,思想建党就难以深化和持续进行。思想建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防线,制度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防线,两者缺一不可,相互促进。
第三,全面从严治党思想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辩证统一。全面从严治党是为了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把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统一起来。党委主体责任是指党委的主要负责同志选人用人要正确,要管好自己、带好队伍,“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p114,出了事,要追责,做到守土有责。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两者缺一不可,相互依存、相得益彰、相互促进,其中党委主体责任是前提,纪委监督责任是保证。党委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楚、落实不到位,就可能走向腐败,甚至导致窝案串案发生。同时,纪委要坚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完善和执行责任追究办法,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缺乏纪委监督,党委主体责任的“牛鼻子”也难以牵住。因此,要“增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效果,必须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8]p112。权责对等,有权就有责。要厘清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的界限,确定各自的“责任田”,有责必问、失责必究。只有如此,才能做到从严治党。
第四,全面从严治党思想体现了历史和现实的辩证统一。从历史上看,中国共产党具有管党治党方面的丰富经验。早在1926年,我党就对腐化分子混入党内保持高度警惕,清洗这些不良分子。1945年,毛泽东在回答黄炎培如何跳出历史周期律的问题时提出:“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懈怠;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3]p61949年,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告诫全党要保持“两个务必”。1952年又严肃查处刘青山、张子善的腐败案件等等,在群众中树立了党执法如山的形象。党历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并取得明显成效。用历史经验和智慧反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特点,既吸收我党过去在管党治党方面的经验,又借鉴我国历史上的优秀廉政文化,吸取古代治国理政的智慧,大量用典。例如:引用孔子的“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来告诫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在加强廉洁自律方面,引用古人“君子为政之道,以修身为本”来强调自我约束、做出表率的重要性;引用“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来说明法规制度要严格执行的道理;等等。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变化,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又根据现实情况的变化形成了管党治党的系列新论断,丰富发展了全面从严治党思想,体现历史和现实的统一。
2.全面从严治党思想坚持了辩证法的“重点论”。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也就是说,矛盾双方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是不平衡的。矛盾的不平衡性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抓主要矛盾,在某一具体矛盾中要抓矛盾的主要方面,就是看问题、办事情既要全面,更要善于抓住重点,坚持“重点论”。全面从严治党,既要全面从严,又要分轻重缓急,抓重点要点,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管理干部从严,抓领导干部的这个“关键少数”,抓从严治吏这一关键。在党内存在的问题方面,作风(四风)问题相当严重,是党内存在的最突出的问题,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抓作风问题。“抓改进工作作风,各项工作都很重要,但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3]p69-70在纪律方面,强调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他指出:“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8]p6“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8]p13
(三)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了辩证法的量变和质变的辩证统一。唯物辩证法认为,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指出:“贪似火,无制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必滔天。一些人在腐败泥坑中越陷越深,一个重要原因是对其身边出现的一些违法违纪的小错,党组织提醒不够,批评教育不力,甚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8]p75-76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他强调:“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人的腐化变质、违法,都是从小的生活问题、吃喝问题、违反八项规定开始的。”[8]p87从纪委公布的贪腐案件来看,党员干部走向腐败都是从违纪违法的小事开始的,后来胃口越来越大,欲望无止境,量变引起质变,最终变成巨贪、巨腐,甚至出现小官巨贪。“禁微则易,救末者难”,小问题不注意防范就会引起大的质变。“奢靡之始,危亡之渐”,腐败问题如果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亡党亡国。全面从严治党不能“温水煮青蛙”,最重要的是防微杜渐。
三、历史唯物主义群众观是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的又一理论依据
历史唯物主义,又叫唯物史观,是马克思的两个重大发现之一。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也是实现自身利益的依靠力量。这一原理要求我党要树立群众观点,走群众路线,才能实现奋斗目标。全面从严治党思想坚持了群众观点,贯彻了党的群众路线这一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的力量在人民群众,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全面从严治党思想坚持了“群众观点”。群众观点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是我党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保证。我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始终坚持了群众观点,带领群众攻坚克难,不断取得重大胜利。在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思想同样体现和坚持了群众观点。
1.全面从严治党思想坚持了“群众是力量源泉”的观点。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是我们力量的源泉。认为,“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失去了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党的事业和工作就无从谈起”[2]p367。民力无穷,民智无限,正是依靠了人民群众的力量,我们党才能攻坚克难,取得一个又一个重大胜利。在新时期,我们党要经得起“四大考验”和克服“四大风险”,必须始终密切联系群众,调动民智,依靠群众的力量。党员干部的表现群众体会最深,他们会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党员干部应该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判,从群众的监督和评判中获取治国理政的智慧和力量。
2.全面从严治党思想坚持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2]p4全面从严治党是为了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指出:“我们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责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3]p121“四风”严重损害党群关系,“腐败问题对我们党伤害最大,严惩腐败分子是党心民心所向,党内绝不允许有腐败分子的藏身之地。这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3]p7。“群众利益无小事”,党员干部要把群众利益记在心上、落在行动上。要求我们党员干部对于损害或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坚决反对和纠正,一旦出了问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只有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坚决纠正、惩治和预防损害人民利益的行为,做到“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3]p80就能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全面从严治党思想坚持了“群众路线”。群众路线是党成长发展壮大的生命线及工作路线。“党的群众路线是指‘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9]p143全面从严治党思想来自人民群众对我党的意见和呼声。党把群众的意见建议集中起来形成正确的方针、政策,然后又到群众中去贯彻执行。党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人民群众,全面从严治党思想坚持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中国共产党成立90多年的奋斗历程也是不断加强作风建设的历史。在革命时期,我党就确立了“三大作风”,并先后开展了整风运动、解放区党的队伍的全面整顿。新中国成立后,又开展“整党整风运动”,“三反、五反运动”,党内整顿,以及“三讲”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可以说,我党的成长发展壮大同党加强作风建设密切相关。新形势下,部分领导干部出现的“四风”问题是群众反映最突出、最反感、最痛恨的问题。对于腐败问题,指出:“人民群众最痛恨各种消极腐败,最痛恨各种特权现象,这些现象对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最具杀伤力。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和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3]p6对于作风问题,发现,在我国的不少地方、单位或部门都存在问题。他指出:“从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看,有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口号响当当、服务冷冰冰、办事慢腾腾,尤其是普通群众办事难上加难;有的吃拿卡要、雁过拔毛,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甚至收回扣、拿红包;等等。”[3]p19各地出现的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与这些地方管党不严、责任未落实和监督缺位有关。由此可见,全面从严治党思想反映党所面临的问题,听取了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意见,契合了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同时,我们党在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的指导下,重视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加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方面都要严起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总之,全面从严治党思想来自实践,是实践的总结,具有物质性;它以唯物辩证法作为方法论武器,正确处理管党治党方面的各种重大关系,坚持了“两点论”“重点论”以及量变质变相统一的原理;在管党治党的过程中坚持了群众观点,贯彻了群众路线,在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的指导下,“减存量、遏增量”成效明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进展,社会风气明显好转,加强了党的建设,维护党的形象,巩固了党的执政地位,维护了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全面从严治党思想具有厚实的哲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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