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公与民族宗教歧视
发布时间:2024-04-23 17:23  

  师:上节课我们讨论了《威尼斯商人》的矛盾冲突和鲍西娅、夏洛克两个主要人物的性格特点。通过讨论我们体会到了莎士比亚对仁爱、友谊、爱情的热情讴歌。现在,请大家想一想,还有没有什么问题需要提出来讨论的。

  生:老师,我想从这出戏里挑点刺,可以吗?

  师:当然可以,只要是你阅读中真实的感受。

  生:我觉得,该场戏充分体现了莎士比亚的种族歧视观念以及当时社会法律的不公。

  师:噫,有点出人意料,你不妨说说看。

  生:我觉得莎士比亚安排鲍西娅来当这一官司的审判者,就表明了法律的不公。


  师:愿闻其详。

  生:鲍西娅原本是巴萨尼奥的未婚妻,而巴萨尼奥又是安东尼奥的好朋友,由鲍西娅来充当安东尼奥的审判者,显然有失法律的公正,使她难逃“公报私仇”的嫌疑!为了体现法律的公允,鲍西娅应该回避,莎士比亚应该安排一个跟安东尼奥毫无关系的法官才好。

  生:威尼斯城里的人们都是种族歧视主义者,因此,他们的法律注定是一部维护基督徒权利的法律,用这样一部法律为依据来审理一个犹太人与一个基督教徒的经济纠纷与生命权利的案件,显然是说不过去的。


  师:你说“威尼斯城里的人们都是种族歧视主义者”,能在文中找到依据吗?

  生:太多了。在这场戏里,剧中人多次称夏洛克为“犹太人”,公爵说“传那犹太人到庭”,“犹太人,我们都在等候你一句温和的回答”;安东尼奥的说法是“请你想一想,你现在跟这个犹太人讲理……”


  生:葛莱西安诺也说“狠心的犹太人。你这是把刀放在你的心口上磨”,并骂他是“万恶不赦的狗”……;鲍西娅一上场就问“这儿哪一个是那商人,哪一个是犹太人?”……他们很少直接称呼对方的名字,却称对方为“犹太人”,而且从他们的称呼和语言里,都充满了对犹太人的不满和敌意。

  生:我也有发现:鲍西娅还四次称夏洛克为“犹太人”,葛莱西安诺也四次称夏洛克为“犹太人”。在法庭这样严肃的公共场合直接称对方为“犹太人”,带有十分明显的民族宗教歧视的意味。


  师:打住打住!不必再罗列现象了。希望大家通过这些现象思考一个问题:莎士比亚为什么要如此大写特写宗教歧视和种族歧视?

  生:或许莎士比亚就是想通过这样一个不公平的法律案件来表达他的愿望——应该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法制体系。

  生:歧视犹太人是当时社会的普遍现象,莎士比亚为什么就不会歧视呢?……在剧本中他明显是站在夏洛克的对立面的嘛!也许他就认为这样大写特写才爽,才能宣泄自己对犹太人的鄙视之情呢!

  生:(有学生笑,赞同)莎士比亚对鲍西娅等人的描写就像在歌颂天使,而几乎把夏洛克描绘成一个小丑,让人觉得他罪有应得,活该被罚得倾家荡产!可见,他对夏洛克就是充满了歧视的。


  师:确实,文学作品总是通过形象表现倾向的。莎士比亚究竟是否具有强烈的种族和宗教歧视,一时半会儿也说不清。老师想告诉大家的是:公平和正义确实是莎士比亚人文主义思想的内涵之一。而民族宗教之间的不平等。在这场戏剧中也是显而易见的,在莎士比亚所歌颂的“仁爱、友谊、爱情”背后,在基督教徒们取得胜利的欢笑声中,或许还深深地隐藏着作者沉重的忧思。


  来源:中学语文教学 2008年11期

  作者:郭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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