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推动幼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政策建议——以成都市为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摆在了突出位置。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需要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依归,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为主线,以改进政府教育管理方式、激发释放学校办学活力为重点^。幼儿教育集中反映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幼儿教育的改革是促进教育公平、构建现代教育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突破口。为此,我们拟对成都市幼儿教育开展调查研究,把握其成就与问题,分析其背景与成因,为进一步改革与发展提供事实依据和行动建议。本研究被批准为成都市人民政府参事室2013年度重点项目,成都市教育局提供了相关数据⑴。在2013年3—7月期间,我们先后与成都市教育局和部分县区教育局相关人员进行了座谈,实地到了四川省军区幼儿园、金苹果幼稚园、华阳幼儿园调研,后又到了西宁和呼和浩特考察。现将研究的发现与对策建议总结如下:
一、成都市幼儿教育的成就与问题
(一)成都市幼儿教育的成就近年来,成都市学前教育积极探索,科学谋划。
坚持“保基本、广覆盖、多形式、有质量”的发展思路,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实施农村标准化中心幼儿园建设,创新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机制,实施公益性幼儿园政策,规范和引领办园行为,城乡一体提升师资队伍水平,统筹优质资源跨域流动,构建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城乡共享体系。幼儿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取得了不少突破。幼儿园办学条件明显改善,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办学活力显着增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保教质量稳步提升,“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缓解。
截止2012年底,全市各类幼儿园共1848所(其中公办幼儿园占总数的14.3%,民办幼儿园占总数的85.7%);全市公益性幼儿园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目前,全市公益性幼儿园总数已经突破650所,公益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60%。其中,蒲江县、新津县率先基本普及公益性学前教育,公益性学前教育覆盖率已超过85%。全市等级幼儿园987所,占,全市在园幼儿38.45万人(居副省级城市第―),3-5岁幼儿入园率达到97.2%。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为98.9%,大专以上学历达72%。全市学前教育财政投入达到6.65亿元,较2011年增长70.5%。
(二)成都市幼儿教育的问题
1.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农村地区教师数量严重不足目前,成都市幼儿教育资源总量不足,部分区域配套建设滞后。与此同时,成都市幼儿教育资源的地区分布不平衡。城区幼儿园基本能够按照国家规定配备教师,但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幼儿园教师的数量是不够的,班额偏大的现象比较普遍。这既影响了幼儿园的保教质量,也导致了大量的安全隐患。
2.教师队伍不稳成都市幼儿教师的主体为公办园编外聘用教师和民办园教师。这些教师的收入与公办园在编教师和义务教育段教师收入存在较大差距。据2012年下半年的调研统计,锦江区、武候区、青羊区、双流县幼儿园教师月平均工资与义务教育段人均绩效工资标准相比,分别相差1996元、1779元、1062元、1235元;公益性幼儿园中民办教师与公办教师月平均工资差距在900元一1600元之间。另外,幼儿园教师‘‘五险一金”购买不足,有的民办幼儿园仅部分购买,甚至完全未购买。金苹果幼稚园、四川省军区幼儿园等等级高、收入相对较多的幼儿园,大多数教师的收入平均在每月3000元左右,城区幼儿教师的收入大多在每月2000元左右,农村幼儿园教师更低。
这一收入只能满足基本的生活开销,要想“养家”显得特别艰难。由此可见,由于‘‘体制内”“体制外”的身份差异,幼儿教师之间出现了明显的‘‘同工不同酬”现象。
目前,成都市只有少数地区能够提供极其有限的幼儿教师职称评定名额。对于大多数幼儿教师而言,没有专业技术晋升的空间,也就没有事业发展的方向感和阶梯,辛苦工作几十年,一旦离开现有工作岗位到其他地区、幼儿园,就缺乏资历、水平的凭证,—切都只能从头开始。
上述问题大大制约了成都市幼儿教师职业的社会地位、认同度和吸引力,“本制外”教师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受到严重影响,教师流动、流失严重。一些幼儿园甚至连基本的教学秩序都难以保证,一个班—学期甚至多次更换教师。儿童长期都在与不熟悉的教师交往,家长反应强烈。教师职业倦怠感严重,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受到严重制约。这些都极大制约着保教质量。
3.教师整体水平不高成都幼儿教师的学历大多是专科、中专,本科的很少。从现实看,就读于中等职业学校、专科学校的学生的学习基础、能力、动机等都存在程度不同的欠缺。这在根本上决定了幼儿教师整体水平的低下。
在市场化的背景下“多能多劳、多劳多得、同工同酬”等观念被越来越多的人认可。由于社会地位和待遇的整体低下,幼儿园难以吸引和留住优秀教师。
近年来,成都幼儿教师参加国培、省培、市培的机会不断增加,大多数城区幼儿园的园本培训也在积极开展。但在总体上看,成都市幼儿教师参与培训的机会还远远不够,不少幼儿园也不太愿意送教师外出培训,一是因为正常的工作容易受到影响,二是怕教师出去培训后因为‘‘见多识广”和更多的交往圈容易离职。
4.幼儿园办学体制较为混乱、办园思想不够端正
(1)办园宗旨混乱幼儿教育是促进幼儿的身心发展,还是进行启蒙教育?幼儿教育是“体、智、德、美全面发展”,还是为入小学打好基础?幼儿教育是有别于小学教育的独立的教育环节?还是附属于小学教育?成都市的不少幼儿园从来不考虑办园宗旨,从而带来系列的问题,包括给幼儿、家长和教师带来过重的不应该的额外负担。
(2)兴趣班的杂乱目前,成都市大多数幼儿园都开设了兴趣班。
不少兴趣班受到了利益驱动的过度影响“小学化“应试化”倾向严重,不顾儿童的接受程度和兴趣爱好,不符合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幼儿园工作中出现本末倒置的局面,幼儿教育的正常秩序受到影响。
对于家长而言,让儿童参与兴趣班,主动和理性的少,被动和非理性的多。表面上,这是家长和儿童的自愿,但实际上不少家长都是“心不甘、情不愿”的。兴趣班变相强迫的色彩比较明显。例如,不少教师或公开或暗示地告诉家长希望儿童能够参加一些兴趣班,不少家长是因为“怕教师不高兴,不喜欢自己的孩子”而让儿童参与兴趣班。再如,下午提前放学,有些幼儿园甚至5点前就放学了,这让大多数家长根本没有办法按时接送,只能参加兴趣班以打发时间。
(3)乱收费屡禁不止“入园贵”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近年来,成都市在幼儿园收费管理上做了大量工作,幼儿园“入园难’“入园贵”的情况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变。但是“入园贵”的现象在城区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幼儿园收费名目在显着减少,但实际上家长支付的费用并没有减少多少。幼儿园收费在程序上越来越规范,都需要物价部门的核定,但形式规范的背后也潜藏着收费的无序。幼儿园的办学成本、幼儿在幼儿园的生活成本到底是多少,以及是如何计量的等问题,家长及社会很难知晓。
5.保教质量不高农村幼儿园教师数量不够,班额过大,教师在每一个幼儿身上的精力分配难以充分,保教质量很难得到保障,安全隐患较多。
城区幼儿教师在数量上基本饱和,但其职业素养整体偏低,不少教师缺乏职业认同,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受到制约,这在根本上制约着幼儿教育质量的提升。
目前,成都市幼儿教育在办园体制上是以市场机制为主。投资方最感兴趣的往往不是保教质量如何提高,而是如何蠃利。其办学存在大量的逐利行为,以最少的投入换取最多的回报,尽量压缩在教师工资、儿童饮食、教师进修、培训、教学改革等方面的开支。这在根本上决定了保教质量不高。
上述问题制约着成都市幼儿教育的科学、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二、成都市幼儿教育问题的背景与成因
(一)政府投入不足,且没有保障机制学前教育投入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反映着学前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的相对地位,反映了政府对学前教育的重视程度。杭州市、宁波市、兰州市等明确规定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所占比例不低于8%,北京市规定不低于7%,长沙市规定不低于6%,江苏省、浙江省规定全省各地不低于5%。目前,成都市的这一指标明显偏低,2012年全市学前教育投入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仅为3.68%。
学前教育投入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没有明确规定,这影响着学前教育经费投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受此影响,成都市公办幼儿园的比例明显偏低。目前,全国公办幼儿园所占比例已达到30%以上,上海市、北京市、青岛市、武汉市、合肥市等地的公办幼儿园已占65%以上。而成都市公办幼儿园只占14.3%,民办幼儿园占了85.7%。
(二)经费配置不合理,幼儿园地域分布不均成都市农村幼儿教育发展长期滞后,基础薄弱,城乡幼儿教育失衡明显。在数量上,中心城区,特别是二环路之内的幼儿园偏多,三环路之外的幼儿园偏少;在类型上,中心城区的公办幼儿园较多,在三环路之外特别是农村,幼儿园过于单一,以民办园居多;在经费投入上,农村幼儿园投入保障机制尚未建立、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目前,成都中心城区公益性幼儿园成都户籍3-5岁幼儿按每月每生400元收取保教费、政府另外补贴200元。以上数据是幼儿教育经费不断加大的证明,但从侧面反映出了财政拨款对区域、城乡的不均。
(三)管理制度的不适应
1.编制制度对于幼儿教育的制约受人事管理制度的制约,政府对于幼儿教师提供的编制数量极其有限。没有编制内的身份,优秀的教师很难安心于幼儿教育,由此出现了一种‘‘逆向淘汰”。这在根本上制约着幼儿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2.职称评定制度对于幼儿教育的制约学前教育尚未建立系统的教师职称评定体系,尽管部分地区提供了少量的职称评定机会,但是,这个机会由于太少,最终基本上是分配到了幼儿园园长等管理人员。对于大多数幼儿教师而言,职称评定的机会基本上是没有的。
3.幼儿园收费核定缺乏科学性、客观性的制度保障成本的计量是收费的前提。幼儿园收费的依据主要是办学成本和幼儿的生活成本。目前,幼儿园办学成本、生活成本没有信息公开机制,物价管理部门对于收费核定缺乏监督机制,如何保证其核定的科学性、客观性,尚缺乏体制保障。
(四)监管、评价、指导不到位对于幼儿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各级教育职能部门承担着监管、评价职责,教育科研机构、培训机构担负着指导职责。但在实际工作中,相关部门的监管、评价和指导还不够到位,例行检查走马观花。一些机构和个体基于利益驱动往往逃避责任,违背幼儿教育规律做事。
(五)政策执行有偏差,反馈、整改还不够近年来,成都市比较全面地提出了成都市幼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思路和具体方案,但在政策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了理解偏差和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一方面,有关机构和个体的政策理解不够,没有全面、深入和具体地把握政府对幼儿教育发展的期望、思路和要求。另一方面,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地研究、总结、提炼、反馈和整改。
三、推动成都市幼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政策保障机制
1.建立科学的经费投入制度,明确资金来源、投入对象、投入额度和比例、途径和保障等;制定并出台公办幼儿园编制配备标准。
2.规定市及区(市)县每年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逐步提高幼儿教育经费投入占教育投入的比例。此比例应与成都作为特大中心城市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教育地位相适应。建议立即采取措施,至少在明年从2012年的提高到5%左右。
3.制定成都市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逐步提高公益性幼儿园财政补助标准。
4.扩大幼儿教育经费投入渠道,在城镇化建设中的农村扩建、城市小区配套等项目中设置幼儿教育专项基金。
5.优化经费拨付体制,完善“以奖代补”政策,在公益性幼儿园进一步完善升等定级、年终考核奖补机制。设置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的综合奖补类项目,设立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专项资金。
6.积极探索“以资代补”政策,注重对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幼儿园在土地、校舍和设备使用上的政策支持。充分利用校舍改建中的资源,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和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
(二)完善教师管理制度,保证稳定的教师队伍
1.增加幼儿教师编制,逐步增加编制教师在幼儿教师队伍中的比例。
2.为幼儿教师提供更多的职称评定机会。建立科学的职称评定体系,逐步建立符合成都市实际情况的幼儿教师职称评定体系,包括评定起点、年限、层次、类型、要求、标准、相应福利待遇等。
3.依法落实幼儿教师的地位和待遇。
(三)加大监管力度,保证良好的运行环境
1.严格遵守《成都市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试行)》规范幼儿园准入制度,杜绝幼儿园等级评定中跑关系、走后门、弄虚作假等行为,保证幼儿教育良好的整体发展势态。
2.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确保幼儿教师拥有足够的专业背景和良好素养。
3.加强督导评价。督导内容要强调幼儿教育发展的政府责任落实、教师队伍建设、经费投入与使用、保教质量。督导结果作为评价属地政府幼儿教育实施工作的主要依据,并向社会公示。市教育局定期开展幼儿教育质量检测,发布《成都市学前教育质量报告》。
4.建立幼儿教育工作的问责机制,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对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管理。
(四)建立健全信息发布的体系
1.政府主导搭建完整、顺畅的公众信息发布平台,比如电视栏目、官方网站、官方微博等,以保证幼儿教育相关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指导性。
2.完善政府信息发布的程序,在开学前夕通过各级政府及办事机构的信息发布平台,系统介绍各类幼儿园资质和特点,明确幼儿入园条件、要求、时间和程序等。
3.加强幼儿园招生宣传中信息发布的监管,加大对发布虚假信息的惩处力度。
(五)优化教师队伍建设,保证幼教师资高水平
1.逐步建立幼儿教师的准入制度,公办幼儿园招聘有编制的教师要严格按照幼儿教师任职标准和规定程序。
2.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幼儿教师培训网,打造过硬师资队伍。健全国家、省、市、区(市)县培训和幼儿园园本培训相结合的分级联动培训机制,强化卫生保健人员常规培训。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重点,在全市开展普及性培训及推广。
3.深化“名园+弱园’“名园+农村园’“名园+新建园”的结对帮扶、互动发展机制,带动“弱园”、“农村园”和“新建园”的教师专业发展。
(六)落实对贫困家庭子女接受幼儿教育资助政策,增强幼儿教育的公平性
1.针对困难幼儿(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放宽资助条件、明确资助额度、资助标准、保证资助长期性;同时设立专项资金,避免困难学生因经济原因被排除在幼儿教育之外。
2.通过网络、电视、家长会等各种渠道广泛宣传资助政策,采取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将资助政策宣传到幼儿园所有家庭,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幼儿都能及时得到资助。
3.加强监管力度,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需严格按照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实施方案的程序,确定资助对象;加强幼儿学籍管理,确保资助信息的真实、可靠;对违法违纪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加强研究与规划幼儿教育要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加强研究与规划,增强幼儿教育政策制订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执行的严肃性。当前,要促进幼儿教育的研究与规划,有必要从如下方面努力:
1.在市、区(市)县教研机构中加强幼儿教育研究的组织建设,在制度上保障有一支长期、安心和专业地从事幼儿教育研究的队伍。
2.在课题立项、成果奖励、基金支持等方面,体现幼儿教育研究的需要,加强对幼儿教育研究的支持。
3.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的原则,组织实施幼儿教育试点项目,鼓励各幼儿园积极探索特色发展。
作者:李小融,唐安奎(成都师范学院,成都611130)
第2篇:内蒙古幼儿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一、新时期内蒙古幼教事业蓬勃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不仅对幼教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需求,同时也为幼教事业的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伴随着自治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我区幼教事业得到蓬勃发展。整个80年代,我区幼教事业发展的规模和速度都呈现出高峰。如1980年,全区有幼儿园314所,学前班3980个,在园(班)幼儿人,教职工4227人;1989年有幼儿园1515所,学前班9158个,分别是1980年的4.8倍和2.3倍;在园(班)幼儿人,是1980年的2.99倍(近3倍)教职工16348人,是1980年的3.9倍。可以说,80年代是我区幼教事业大发展的时期。
在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全国托幼工作会议纪要〉精神,积极推动我区幼教事业蓬勃发展。1979年,经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批准,由教育部、卫生部、劳动总局、全国总工会和全国妇联联合召开了全国托幼工作会议,并转发了会议纪要,成立了由国务院直接领导的全国托幼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并划分了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托幼工作受到政府空前重视的一次大会,也是我国幼教事业进入新时期的重要标志。
依据(〈纪要》精神,我区幼教事业发展制定了两大战略:一是城镇幼教事业发展的重点是缓解幼儿“入托难”的矛盾;二是城乡大力发展入学前一年的教育。80年代,在城镇发展幼儿教育的重点是恢复和改建旧园,大力新建幼儿园,提高幼儿入园率,缓解“入托难”的矛盾。
如:1979年全区有城镇幼儿园219所,到1989年发展到1195所,是1979年的5.5倍,与此同时,城镇小学附设学前班发展迅速。1980年全区城镇学前班仅有317个,在班幼儿人;到1989年学前班发展到1925个是1980年的6倍;在班幼儿83636人是1980年的7倍。到80年代末,我区城镇6—7岁幼儿入园(班)率达80%,在呼市、包头、赤峰等大城市,己达到95%左右。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广大农村牧区普遍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放了生产力,调动了广大农牧民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牧区经济的发展,同时对幼教事业不断提出新的需求,也为农村牧区幼教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办园(班)的物质保证;随着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的实施,独生子女人数増多,让孩子受教育己成为家长的普遍心理需求,随着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入学前一年的教育受到了高度重视。因此,在全区范围内农村牧区都兴办起了学前班,并发展十分迅速。例如,1980年全区农村牧区有学前班3663个,在幼儿园78183人,到1989年学前班发展到7233个是80年的1.98倍,在班幼儿达165953人是80年的2.2倍。
进入90年代,幼儿园和学前班发展的规模和速度进入相对平稳发展的状态。如1995年有幼儿园1576所,学前班10141个,分别比1989年増长了10.4%和11.1%;在园(班)幼儿436379人,比1989年増长了11.5%。
1996年以来,幼儿园和学前班的数量虽有所増加,但在园(班)幼儿人数出现负増长。如1998年全区有幼儿园1607所,学前班个,二者均比1995年増长10%,在园(班)幼儿381475人,比1995年下降8.7%。
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我区近年来新増人口数的下降。这样在幼儿园和学前班保持増长的势态下,而幼儿在园(班)的人数下降,可使前些年班容量过大的现象得到缓解,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同时也说明,自治区幼教事业发展的规模和速度,基本满足了现阶段幼儿受教育的需求。
二、刀步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办园的格局
1.依靠社会力量,多渠道办园。1979年全国托幼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我国发展托幼事业必须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并要求各地恢复、发展、整顿、提高各类托幼组织。我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纪要》精神,并从我区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出新时期幼教事业发展的战略。一方面积极创造条件,发展教办园,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到90年代初,基本做到县县有教办园,有的旗县有两所以上,使教办园在当地发挥示范性作用。另一方面,积极动员社会力量,依靠厂矿、企业、机关、部队等单位的经济实力,指导各行各业兴办托幼机构,并对这类托幼机构加强业务指导。同时鼓励集体办园,我区农村牧区的幼儿园、学前班几乎全部是依靠乡、镇、苏木和各族人民群众集资办起来的。到1989年全区的1515所幼儿园中,教育部门办的有359所,占总数的37%;其他部门和集体办的有1576所,占总数的77%。到1996年全区有幼儿园1576所,其中教办园476所,占30%,非教办园1100所,占70%。其中民办园有331所,占幼儿园总数的21%,在园幼儿15526人,私立园的教职工己有1100余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办园体制的深化改革,90年代中后期,我区民办幼儿教育事业发展势头良好。到1998年,全区有幼儿园1067所,其中民办幼儿园456所,占总数的35.
3%比1995年増长了1.59倍;1998年在民办园(班冲的幼儿31705人,占总数的12%比1995年増长了2倍。民办幼儿园的教职工达1548人。1999年全区在园(班)幼儿共计人,其中在非教办园(班)中受教育的幼儿有1732991人,占总数的可以说,经过20多年的努力,我区己初步形成了国家、集体、个人多渠道办园的幼教事业发展的格局。实践也进一步证明,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多渠道办园,是我区幼教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
2.因地制宜,办园形式多样化。在80年代初,自治区教育厅就制定了因地制宜,积极创造条件,以条件定发展的原则。这一原则,体现了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来发展幼教事业的务实精神,同时也体现了办学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正是在这一原则指导下,经过艰苦创业,使幼教事业发展与自治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逐步形成具有地区特点和民族特点的多种形式办园(班)的新局面。现阶段,我区城镇、农村和牧区的幼教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城镇幼儿教育形式主要有幼儿园、小学附设学前班和小学附设幼儿园;(2)农村幼儿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中心幼儿园、幼儿班,小学附设学前班和流动示范幼儿园;(3)牧区幼儿教育形式主要有小学附设学前班和草原流动幼儿园(游戏点)。下面重点介绍城镇的小学附设幼儿园和牧区的草原流动幼儿园。
城镇小学附设幼儿园,这是我区临河市在幼教改革和发展中探索出的一条因地制宜办幼教的有效途径。临河市地处河套平原腹地,是以农牧业经济为主的县级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并不高但能跻身于全国幼教百强县行列,主要在于临河市在发展幼教事业的实践中,创出了一个有特色的经验:小学办幼儿园,即小学把原先附设的学前班扩建为幼儿园。
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临河市市区人口増长快,学前儿童入园存在一定困难。1990年,由于受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市区工、矿、商、企业办的幼儿园85%停办,改作他用,这使市区内幼儿入园难的矛盾更加突出,当时有8千多名3—6岁的幼儿入园无门。如何解决市场经济冲击带来的种种问题,使幼教事业稳步发展,成为摆在临河市政府和教育部门面前的严峻课题。教育部门经过反复调查研究,决定尝试小学举办幼儿园。1990年起最早在两所小学开始试验,取得了成功的经验。1992年9月份,开始在全市推广,大力发展校办园。
到1995年,市区内12所小学校都办起了幼儿园,之后还有两所职业中学也办起了幼儿园。
经过几年的实践证明,学校举办幼儿园,在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方面均获丰收。表现在:(1)入园难的矛盾逐年缓解,并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到1996年,全市3—6岁幼儿入园率城镇己达98%农村己达74.6%6岁幼儿在园(班)率达98.5%;(2)利于克服幼儿教育“小学化”和杜绝“重复教育”的现象;(3)利于挖掘学校的办学潜力,把学校闲散和多余的设施及设备重新改造,用来改善办园条件,使办学资源得到合理配置;(4)小学办幼儿园比私人办园在师资、场地、设备等方面都具有优势,教育质量也更有保证;(5)为普及义务教育补充一定的经费。
临河市发展幼教事业的经验值得重视和研究,也许他们的经验还不够完善,但值得肯定的是其因地制宜的合理性,临河市的做法可为经济发展的同类地区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草原流动幼儿园:也称游戏点。这是一种适应牧区特定的地理和生活条件创办的新型办园形式。由专任幼儿教师乘专车携带玩具、图书、定期轮流到设在苏木、嘎查的固定场所组织幼儿活动。草原上方圆几十里不能入寄宿制学前班的4一6岁幼儿由家长陪同到活动场所接受教育。
正是由于从全区各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坚持了多种形式灵活办园(班)的原则,内蒙古的幼教事业才得以蓬勃健康发展。到1999年全区在园(班)幼儿381475人,其中农牧区在园(班)幼儿有186743人,占总数的49%。
三、坚持“重点”、“优先”办好民族幼儿园的方针促进民族幼儿教育事业的繁荣
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后,在党的民族政策和教育方针的正确指导下,科学地制定和采取了“重点‘优先”发展少数民族教育的方针,为发展全区少数民族教育起到了重大促进作用。
1956年自治区第一所以招收蒙古族幼儿为主,同时兼收其他少数民族幼儿的民族幼儿园在呼和浩特建成。此后,在全区一些城市相继办起了这类幼儿园6所。十年浩劫,民族幼儿园均被扣上民族分裂的大帽子,被取缔或被撤销。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区民族幼儿教育才得以复苏发展。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牧区幼儿教育发展的新途径。牧区地域辽阔,居住分散,有的地方方圆几十平方公里的草原上,只有十几个甚至几个适龄儿童。受自然环境,人力物力所限,无法建立正式的幼教机构,这将制约着内蒙古民族幼儿教育的发展。而我区民族幼儿教育事业要兴旺,重点和难点正在农村牧区。因此,积极探索符合牧区特点的幼教模式,寻求牧区学前教育发展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势在必行。1991年起,教育厅特幼教处和内师大教育系参加了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中国社区学前儿童教育调研与推进研究”项目,并在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进行了推进草原流动幼儿园试点实验研究。在锡盟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使草原流动幼儿园这一新型的幼教形式出现在锡林郭勒大草原上。
从1992年5月锡盟镶黄旗第一个“牧区儿童游戏点”诞生以来,到1996年6月,全自治区己有五个盟市十四个旗县,办起了草原流动幼儿园,共有流动幼儿近30所,所辖游戏点60多个。锡林郭勒盟的阿巴嘎旗在兴办草原流动幼儿园方面走在全区的最前列。1995年,全旗己有游戏点23个,如白音查干苏木所属的8个嘎查,全部办起了“游戏点”,适龄儿童(4一6岁)入园率达98%1995年阿旗被原国家教委评为“幼儿教育先进县(旗)。
经过几年的的实践和探索,充分证明草原流动幼儿园是发展牧区幼儿教育的有效途径。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草原流动幼儿园是适应牧区这一特殊社区条件创办的非正规幼教形式。它具有季节性、流动性和灵活性等特点;教育内容具有浓郁的民族性;(2)草原流动幼儿园的兴办过程中,充分体现了依托社区力量,调动多方积极因素性,共同参与的原则;(3)草原流动幼儿园是解决广大牧区幼儿接受社会化幼儿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发展的有效途径;(4)吸引家长积极参与,加强家园联系,这是草原流动幼儿园的又一特色;(5)草原流动幼儿园的建立,也为牧区社区活动带来新的活力,促进了地方精神文明建设。
四、建立和完善幼教师资培养培训体系
“文革”前,自治区只有呼和浩特第一师范学校附设幼儿师范班,而且1963年就停办了。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前专业在1960年只招收过一届专科学员,于1962年停办。十年动乱的破坏,致使幼教师资队伍青黄不接。1979年,全区幼教师资中学历合格者为23%。其中受过幼师专业训练的仅占3%。针对这一状况,教育部门采取了三项措施:第一,积极鼓励在文革中转行的幼教师资归队,以解燃眉之急;第二,积极培养新师资;第三,对在职幼教师资进行多渠道的在职培训与提高。
经教育厅批准,1978年赤峰师范首先办起了幼师班,接着呼和浩特师范于1979年恢复了幼师班。随后,各盟市相继办起幼师班,有些职业高中也纷纷开办幼师专业。各地幼师班的兴办对改善和提高幼教师资队伍的素质,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1984年内蒙古师范大学恢复招收学前专业本科生,截止到1999年内师大为我区培养学前专业本、专科毕业生600余人,他们遍布全区各地,绝大多数己成为教学、科研、管理的骨干。1988年在原赤峰师范的基础上改建为内蒙古幼儿师范学校,同年将原伊盟民族师范学校改建为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学校(蒙语授课)。经过10多年的努力,这两所幼儿师范学校向自治区输送了一批又一批的毕业生,不断满足了幼教事业发展对师资的需求,特别是民族幼儿师范学校的建立,从根本上解决了我区民族幼儿教育发展的师资来源,有力地促进民族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
从1989年开始,根据国家教委的精神,对学历不合格教师进行专业合格证书考试。到1996年全区己有1933名幼儿教师取得专业合格证书。从1994年起,全区对学历不合格的幼儿教师开展函授和自学考试进行学历补偿教育的全员培训。
内蒙古师范大学教育系为了进一步提高在职教师的素质和学历层次,通过举办的幼教师资专科班、函授班、自学考试助学班等多种形式,使2000余名幼儿教师取得学前专业专科毕业证书,有效地改善了我区幼教师资的学历结构。
另外,无论是高师学前专业还是幼儿师范学校及幼儿教师进修学校,均有计划地举办了多期园长、幼教干部及骨干教师短训班。
综上各级各类培养和培训工作对提高我区幼教师资的整体素质和学历层次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到1990年,全区幼儿园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55%;到1996年达到65%,1999年达到68.6%。同时幼教师资队伍的学历向高层次发展,具有学前专业本专科学历人数逐年増多。
目前,我区己形成了高师、幼师、职业幼师、教师进修学校等多层次、多渠道培养幼教师资的网络,建立了稳定的学前师资培训基地。幼教师资队伍的培养和提高,是提高我区幼儿教育质量的关键,也是我区幼教事业长足发展的根本。
五、建立健全幼儿教育管理体系和教科研体系
1979年全国托幼工作会议后,我区教育厅设置了内蒙古托幼工作办公室,与教育厅幼教处属两个牌子一套人马,到1983年机构调整,撤销了托幼办公室和幼教处,在教育厅普教处设专职幼教干部,并由处长负责幼教工作。到80年代中期,随着幼教事业发展的需要,各盟市教育局(除极个别地区)均设了幼教专职干部,有半数以上旗县,配备了幼教干部。
1990年初,教育厅设置了特幼教处。1990年底召开了全区幼教工作会议,原自治区副主席赵志宏同志在讲话中指出,为了保证贯彻国家《幼儿园管理条例》和自治区《实施’幼儿园管理条例’的办法》的有效实施,“旗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建立相应的机构和配备专业人员。从我区实际出发,盟市教育处(局)设立幼教科,旗县区教育局设幼教专职干部,自治区、盟市、旗县教研室、教科所都要配备幼教研究人员,并保证上述机构和人员的专职专用”。
到1992年,基本建立健全了从自治区教育厅到盟市旗县教育部门的各级幼教行政管理体系,形成了一支强有力的幼教行政管理干部队伍。新时期,我区幼教行政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是我区幼教事业蓬勃发展的有力保证。
同时,我区逐步建立健全幼儿教育教科研体系。初步形成以内蒙古师大学前专业为“龙头”,各级教研人员为骨干,广大幼儿教师积极参与的多层次的幼教科研体系。为了适应幼教事业发展的需要,1980年自治区教育厅牵头,成立了内蒙古幼儿教育研究会,至今己召开学术研究讨会七届,开展各种教研活动、评奖、竞赛等活动几十项。1982年之后,各盟市相继成立了幼儿教育研究会,并积极开展教科研活动。这样专业人员的科研活动与群众性的教科研活动相结合并不断深入,有力地促进了我区幼儿教育质量的提高。
六、加强宏观指导,全面促进幼教质量提高
在城镇地区入托难问题基本缓解的情况下,我区教育行政部门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提高”,认真贯彻两个幼教法规,使幼教管理逐步走上科学管理的轨道。
1.认真贯彻幼教法规,坚持依法治教。
1989年原国家教委颁发了《幼儿园管理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自治区人民政府于1990年12月颁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幼儿园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以两个幼教法规为指导,制定出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度,如自治区教育厅相继颁发了《内蒙古城镇幼儿园、托儿所办园、所条件标准(试行)》、《关于简易幼儿园、幼儿班、学前班办园(班)基本条件的规定》、《农村、牧区游戏点实施方案》等文件,制定了自治区“八·五”和“九·五”期间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本地区幼教事业发展作出了具体规划和方案。自两个幼教法规颁布以来,増强了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治教的观念,使我区幼教管理步入依法治教的轨道。
2.分级分类验收,促进了保教质量全面提高。为了全面促进园所提高质量,教育厅和卫生厅共同制定了《内蒙古城镇幼儿园、托儿所分类定级标准》,在城镇地区各类幼儿园中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分级分类的自评活动和盟市、旗县两级检查验收工作,对托儿所实施行业管理。把分级分类管理与教育评价结合起来,并与幼儿园收费标准挂钩,实行“优质优价”,起到导向、激励、评价、指导的作用,有效地促进了城镇各类幼儿办园条件的改善,推动了城镇地区各类型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的提高。
作者:邢利娅(内蒙古师范大学教育系,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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