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改革开放双向互动
发布时间:2024-03-29 15:32  

  中国共产党自改革开放以来,吸取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使中国社会主义事业走上了自己独特的发展道路,这不仅带来了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社会的巨大进步,而且在体制创新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其实,我们现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要改革旧的体制,建立新的体制,在体制创新中不断前进,使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与巩固,使社会生产力得到进一步的解放与发展。因此,从根本上讲,改革开放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种双向互动关系,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1从根本上讲改革开放的过程就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程,同时它又为体制创新开辟了广阔道路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领导我们党总结我国社会主义胜利和挫折的历史经验,借鉴其他国家社会主义兴衰成败的历史经验,在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在国内出现严重政治风波,国际上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世界社会主义出现严重曲折的情况下,紧紧依靠全党同志和全国各族人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全面推进改革开放事业,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党的十六大以来,新一代领导集体在改革开放的问题上,不断进行探索与创新,提出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理论成果,继承和进一步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因此,不断深入的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也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取得新进展、获得新突破的过程。江泽民同志多次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这是对人类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经验的深刻认识。因为人类社会永往直前的动力之源,就是创新。比如,中国农村改革的展开与深化是伴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伟大历程的;国有企业的改革过程伴随着扩大企业自主权、推行经济责任制、完善经营机制、推行和完善厂长(经理)负责制,直到后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等等一系列的过程。特别是从我们完善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探索公有制的实现形式的视角来解读这一体制创新的过程,其表现更为明显。1984年,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从体制上对外资在我国社会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给予了定位:“利用外资,吸引外商来我国举办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独资企业,也是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随着各种市场主体的不断发展,到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地指出:“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不同经济成分还可以自愿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经营。”紧接着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去掉“为补充”的提法,直接提出“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1997年,党的十五大又进一步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2002年,党的十六大在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础上,更是提出了“两个不动摇”:“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和“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讨论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总结了改革开放的经验,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又有重大突破和创新。首次鲜明提出“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经济体制创新方面进入了更加完善和具体化的新阶段。


  在强调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历程与改革开放相一致的同时,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注意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它又承担了为改革开放扫清障碍、创造条件、开辟道路的历史使命。改革开放前,我们社会中的一些具体体制机制与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但由于没有“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大的改革背景与历史环境,要想进行创新是很不容易的,也是很有风险的。我们以农村改革为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我国农民首创的一次伟大的体制创新,但过去一直被当作是姓“资”的行为而受到压制。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改革开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历史环境下,农民重新提出这个要求,党中央尊重群众的愿望,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几年时间就在全国逐步推广开来。


  2改革开放既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成果,同时又保障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丰硕成果

  正因为改革开放的过程就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程,所以,我们这些年来各方面改革开放的收获无疑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最为重要的成果之一。邓小平曾指出:“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1]我们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进行的创新,就是这种“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的过程,把曾经认为是不允许、不可以、不合法,但是在实践中又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做法,通过制度和体制的形式固定下来,使之合法化。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在体制创新方面取得的成果。比如,关于计划和市场的关系,人们争论很大,而党的十三大提出了“计划和市场内在统一的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通过党的代表大会以制度体制的形式把它合法化并固定下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更是注意及时地把我们在体制创新方面取得的进步作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成果给固定下来。我们以社会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为例。最近一段时期,我国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我国经济社会还存在一些深层次的矛盾,这些矛盾集中体现为我国社会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一些深层次、根本性的问题依然没有解决。因此,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不断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就成为迫切任务。从十六大报告中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使社会更加和谐”,到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科学发展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再到十六届四中全会完整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我们党探索社会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深入的过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和管理规律的把握更加深入,标志着我国社会建设和管理进入了体制创新的新阶段。由此可以看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从体制层面着手来解决生产力发展问题的。在这里,国家的作用被充分地体现出来了。国家提出和制定相应的改革方针和政策措施,并着手解决我国的僵化的不适应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体制层面的问题,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这一过程中,改革开放取得的成果都被固定了下来。


  另一方面,改革开放又从根本上保障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丰硕成果。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的成果有些是物质层面的,比如经济总量的增加、综合实力的提升、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等等,有的是观念和社会关系层面的,比如新的执政理念和执政方略、新的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科学的党政关系、进步的思想与文化等等。物质层面的成果可能是相对容易认同的,观念和社会关系方面的成果则往往有不同的看法。可是,如果观念和社会层面的发展成果保持不住,物质层面的成果也将毁于一旦。要想把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的这些观念和社会关系方面的成果很好地保持巩固下来,同样离不开改革开放的思维。比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开始了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改革在许多方面取得了重大成果,市场机制不断增强。但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尚未正式确立。相当多的同志对于市场作用还有不同的看法。这些不同的看法直接影响到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已有改革成果的巩固。在这关键时刻,党的十四大根据邓小平“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手段”的科学论断,明确提出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以“政企分开、权责明确、产权明晰、科学管理”为特征的现代企业制度,开始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质性转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从制度层面上解决了人们思想的混乱和行动的不一致,真正从根本上有力地保障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成果。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一步深入发展期待改革开放的全方位突破

  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进入了“黄金机遇期”,同时这一时期也是“矛盾凸现期”,触及的矛盾更加尖锐,涉及的利益更加复杂,自然碰到的阻力也就更加巨大。目前我们面对的是名副其实的攻坚战,只有科学应对才是问题的解决之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告诉我们,要想求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一步深入发展,必须在改革开放方面有全方位的、更进一步的突破。


  实现改革开放的全方位突破,首先要做到对体制的真正创新、真正变革。邓小平特别强调,体制改革不是原有经济体制的细枝末节的修补,而是对体制的根本性变革。“如果不坚决改革现行制度中的弊端,过去出现的一些严重问题今后就有可能重新出现。只有对这些弊端进行有计划、有步骤而又坚决彻底的改革,人民才会信任我们的领导,才会信任党和社会主义,我们的事业才有无限的希望。”[2]体制创新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一些旧的、落后于时代的体制需要进一步革除,改革过程中形成的一些新的体制也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不能浅尝辄止,更不能迁就避让。在这方面,要像邓小平所说的“这个任务,我们这一代人也许不能全部完成,但是,至少我们有责任为它的完成奠定巩固的基础,确立正确的方向。”[3]这就要求我们,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要从思想上真正确立体制创新的意识,对于现行体制的弊端,要坚决除旧布新、兴利除弊、毫不手软,并且还要作好“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


  实现改革开放的全方位突破,其次要做到对体制的全面创新、全面变革。体制创新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既包括经济体制创新,又包括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体制创新。邓小平曾说:“改革是全面的改革,包括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相应的其他各个领域的改革。”[4]“我们提出改革时,就包括政治体制改革。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进,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阻碍四个现代化的实现。”[5]正是基于这样高瞻远瞩的战略判断,早在1980年邓小平就提出要注意研究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以及其他制度。“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6]因此,如果不能从制度体制上解决这个问题,长期下去,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来说是非常危险的。


  然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到了今天,经济体制改革迅猛推进,政治体制的某些方面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经济的发展。政治体制改革同经济体制改革应该相互依赖,相互配合。否则就会出现邓小平所说的现象:“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因为首先遇到人的障碍。事情要人来做,你提倡放权,他那里收权,你有什么办法?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决定于政治体制的改革。”[7]因此,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需要我们在经济体制方面进一步深化创新,更需要我们在政治体制方面稳步推进和创新。江泽民同志曾指出:“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与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我们党总结历史和现实经验作出的重大决策。”[8]因此,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政治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与发展,要在党的领导下,发展人民民主,健全国家法制,改革领导制度和干部制度,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而不能照搬西方民主制度模式。改革是否成功,关键是看国家政局是否稳定,看是否增进各族人民的团结,改善人民的生活,看生产力是否得到持续发展。政治体制改革很复杂,每一个措施都涉及千千万万人的利益,要分步骤、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


  实现改革开放的全方位突破,更要有大无畏的精神与胆识。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崭新事业,没有现成的道路可走,没有现成的经验可资借鉴。邓小平在首倡创立特区时,曾讲到“要杀出一条血路来”。之所以这样讲,是因为任何一次体制创新,必然要对一些既定利益结构进行重新调整,必然会引起一些既得利益群体的强烈反对。我们在现实中经常能看到这样的制度现象,一方面该制度体制已经严重不适应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已经从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变成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从促进社会与人的发展变为压制社会与人的发展,但由于其深厚的利益基础在起作用,该制度体制的受益者会想方设法地维持它的存在,使得它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会退出历史舞台。体制创新的过程不仅不可能一帆风顺,还会有极其巨大的阻力和意想不到的挫折。因此,我们绝不能有畏难情绪,必须拿出“敢为天下先”的胆魄和勇气,承担起“探路尖兵”的历史使命,摈弃因循守旧、墨守成规的教条主义,敢闯敢试,不断实践,逐步用好的制度来取代不好的制度,用好的制度环境来取代不好的制度环境,用好的制度变迁路径来取代不好的制度变迁路径,争取在体制创新方面不断取得重大进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一步深入发展提供科学、规范、进步、合理的制度保障。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23页。

  [2][3][6]《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33,342,336页。

  [4][5][7]《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37,176,164页。

  [8]《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302页。


  作者简介

  周楠,女,汉,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党史教研部讲师,主要从事中共党史、中国近现代史方向研究。

  来源:卷宗 2014年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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