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中孕期规范化超声检查进行胎儿畸形诊断的临床应用价值
发布时间:2024-04-05 09:26  

  摘要:目的:探究中孕期规范化超声检查进行胎儿畸形诊断的临床应用价值。方法:由在2014年1月至2017年12月间在我院接受产前超声检查的中孕期孕妇中随机选择1761例作为研究对象,将所纳入对象作为研究组,均接受规范化超声检查,同时选择3211例同期在我院接受Ⅰ、Ⅱ级常规超声检查的孕妇作为参照组,对比2组孕妇胎儿畸形检出率。结果:研究组共57例孕妇检出胎儿畸形,检出率为3.24%,参照组共58例孕妇检出胎儿畸形,检出率为1.81%,2组孕妇胎儿畸形检出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0.3002,P=0.0013).结论:对中孕期孕妇进行规范化超声检查能够使胎儿畸形检出率得到提高,有助于使出生缺陷发生率得到抑制,对于提升和改善我国人口素质可发挥重要作用。


  关键词:中孕期规范化产前超声检查;胎儿畸形;诊断价值;


  产前缺陷即为胎儿畸形,主要表现为胎儿在母体子宫中由于发育异常而造成机体器官以及组织等方面出现的缺陷[1],不但会对胎儿机体健康产生严重不良影响,严重威胁其生存品质,还会影响我国的人口素质。因此,必须重视孕前超声检查,当前超声影像技术由于具有较高诊断准确率且具有无创性的特点,在临床上应用较广[2].此次研究纳入2014年1月至2017年12月间在我院接受规范化产前超声检查的中孕期产妇作为研究对象并就超声检查在胎儿畸形诊断方面的应用价值进行探究,现做如下报告:


  1、资料与方法


  1.1基本资料


  由在我院接受产前超声检查的中孕期孕妇中随机选择1761例作为研究对象,所纳入对象均为单胎妊娠孕妇并接受规范化超声检查,孕周为22至28周,平均为(25.4±1.7)周,孕妇年龄20至38周岁,平均(28.9±2.7)岁,将所选孕妇作为研究组,同时选择3211例在我院接受Ⅰ、Ⅱ级常规超声检查的孕妇作为参照组,孕周为22至27周,平均为(25.1±1.4)周,孕妇年龄21至37周岁,平均(29.2±2.6)岁。所纳入孕妇分组后对比其临床基本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方法


  对所选孕妇进行超声检查,应用仪器为GEE8、PHILIPSHD11彩色多普勒超声仪,调节探头频率为2.5至5.5MHz.取孕妇仰卧位,首先对其腹部进行超声检查,包括斜向、纵向以及横向等联合检查,同时对胎儿胎盘分级、羊水暗区、羊水指数、股骨长、头围、腹围以及双顶径等进行观察[3];然后扫查胎儿丘脑、小脑切面、脑室系统、大脑皮层及颅骨环等头部情况;检查双眼球、眼间距、唇、鼻等面部情况;纵切、横切扫查胎儿颈部、胸部、腹部、臀部;对胎儿四肢情况进行扫查。若发现可疑部位需要进行重点严密扫查并对详细情况进行记录[4].若第一次检查无法采集到标准切面需要指导孕妇下地活动直至胎儿体位发生变化后再行扫查,然后行标准切面采集工作,若胎儿存在畸形现象,需要由两名医师进行复查[5].


  1.3统计学应用分析


  此次研究对数据资料进行分析和处理所用软件为SPSS13.0,计数资料通过(n,%)表示,以χ2检验进行组间比较,计量资料通过(±s)表示,以t进行组间比较,P<0.05则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研究组共57例孕妇检出胎儿畸形,检出率为3.24%,参照组共58例孕妇检出胎儿畸形,检出率为1.81%,2组孕妇胎儿畸形检出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表2.


  3、讨论


  产前缺陷即为胎儿畸形,不但会对胎儿正常生长和发育造成不良影响,还会对其生存品质构成严重威胁,此外,畸形胎儿娩出后会加重其家庭负担和社会负担,还会对我国人口素质产生不良影响[6].加强孕前超声检查能够及早发现胎儿畸形,便于临床医生及早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对于优化和提升人口素质、减轻社会负担、推动社会进步可发挥积极作用[7].


  近年来,超声诊断技术获得了长足的进步,具有无创性以及诊断准确率较高的特点,胎儿畸形检出率也不断获得升高,因而在临床上获得了愈加广泛的应用。超声诊断技术能够严密检查胎儿身体各部位形态,能够使胎儿畸形诊断准确率获得提高[8].此外,在对孕妇进行超声检查时还可以根据超声心动图以及染色体检验等检出情况,有助于使胎儿畸形检出率得到提高,可有效抑制误诊、漏诊等发生率,能够使胎儿出生缺陷发生率得到降低,还可使围生儿病死率得到显着提高,有助于推动优生优育[9].


  超声检查能够检测出胎儿在孕妇子宫内发育情况,同时能够测量其相关生物学并可直观观察出羊水情况、脐带情况、胎盘发育情况,有助于临床医生及早发现胎儿发育异常。中孕期孕妇宫内羊水较为充分,胎儿具有较广的活动范围,而且此阶段胎儿已经形成较为完整的解剖结构,能够提升超声检查的准确性。


  研究认为,胎儿结构畸形的最佳超声检查时间通常为20至24周,此阶段胎儿已经形成解剖结构且宫内羊水充足,可经超声显示,而且受骨回声影响较小,有助于清晰显示胎儿内脏结构,一旦检出胎儿异常后能够及早采取有效的治疗措施[10].但是有些畸形在孕妇孕周较小时尚未表现出来,随着孕周增加,畸形也愈加明显,而且检查结果受检查者经验影响以及其他不同因素的影响,因此,一次超声检查诊断准确率容易受到影响,因此,在孕周29至32周进行超声复查具有很大的必要性。


  当前,超声检查在孕前检查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仍然存在胎儿畸形漏诊以及误诊现象,为了使误诊以及漏诊率得到有效抑制,在院前检查工作中必须注意以下方面:检查医师必须掌握不同发育阶段胎儿的超声声像图特点以及解剖结构并能够对异常进行有效判断;依照一定的顺序对胎儿各个器官等进行扫查,防止出现漏诊情况;胎儿体位不正等因素容易造成其脏器或者某些机体部位无法得到清晰显示,可告知孕妇适当活动并待胎儿体位发生变化后再行检查;若行超声检查时某些部位未得到清晰显示应该进行记录以便能够进行再次超声检查时对显示不清部位进行重点观察防止出现漏诊现象,使胎儿畸形尽可能得到排除,最大限度地使胎儿出生缺陷误诊以及漏诊率得到抑制;孕20至24周应该加强超声检查以便及早发现异常,防止孕晚期畸形胎儿过大导致处理难度增加。


  此次研究中,研究组出胎儿畸形检出率为3.24%,参照组为1.81%,2组孕妇胎儿畸形检出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综上所述,对中孕期孕妇进行规范化超声检查可显着提高胎儿畸形检出率,对于减少出生缺陷以及促进我国人口素质提升具有重要价值。本文来自《中华实用儿科临床》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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