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首先对我国城市社区物业企业参与社区治理过程中的现状进行了总结,进一步解析我国当下国有物业管理的现实困境。在归纳总结现有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结合C区X企业红色物业推进现状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研究,就国有物业企业如何更好地融入社区共治进行研究。
第一章绪论
(一)国外研究现状
通过对国外学者就社区治理及物业管理方面文献研究的阅读与分析,可以发现国外的相关研究起步远早于我国,并且其相关社区治理的理论和实践也更为丰富,在实践中得到广泛应用。而国外就企业参与社区治理相关的主要研究大多集中在社区与社区治理的理论研究、企业参与社区治理的理论定义与方式动机、物业管理的主体与模式这三方面的研究层面。
1.社区与社区治理的理论研究
1887年德国学者Ferdinand Tonnies提出了社区的概念,20世纪,社区概念被引入美国并得到了巨大的发展。早期的社区研究以Parker和Burgess的人文区位论;Louis的社区消失论、Gans的社区继存论,Fisher的社区解放论为代表,他们从文化认同、情感维系、心理状态、邻里关系等角度研究社区1。国外关于社区治理展开研究始于1970年,和国内相比时间较早,成果比较丰富。国外研究领域关于社区治理概念的界定内容和国内有很大不同。西方研究领域涉及到的社区治理研究切入点通常是民主自治或者是公共参与,国内研究领域通常依据空间条件对社区进行相应的分类2,相比较而言国外研究领域采用的分类依据通常是社区自身的特征、属性,常用的概念有社会共同体、社区集合等等3。
总的来说,西方社区治理理论研究总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精英论”的代表人物弗洛伊德和莫里斯,他们认为社区政治权力应由精英阶层掌控并完成社区治理的方案制定与实施;第二阶段主张多元论和互动论。在这一时期的代表作品有桑德斯的社区互动论、达尔的多元主义民主论。学者们主要认为社区治理的权力是分散的、多元的,社区居民和各种集团都具有一定的权力完成社区建设,社区治理是各个主体间的动态互动过程。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多中心治理理论被奥斯特罗姆率先提出,这一理论不但将美国社区内各个治理主体之间的地位与关系进行了分析解释4,还提出了若是想要更高效的解决公共服务供给问题,那么社区治理中存在多元化主体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第三阶段的代表人物有Robert Putnam、George Blair、Richard Gobs。
第三章X物业企业参与社区治理的现状分析
一、我国国有物业企业参与社区治理的基本概述
(一)我国国有物业企业介绍及其历史沿革
1.我国国有企业介绍及其发展
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特定产权的企业形式,广泛存在于世界各国。依照世界银行对于国企所下的判定标准,是指那些实际被政府所控制或者掌握的经济体。在我国,随着改革深入,对国有企业的认识和定位也不断具体深化。
199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的颁布,“国营企业”这一表述被修订为“国有企业”,而这也就意味着企业的所有权替代了企业经营权。2008年我国政府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12年又出台了《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这两份文件针对国家出资企业作了详细阐述,包括定义内涵、政府责任等内容,也对国家出资企业范围作了明确,国有资本参股但是未取得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不再列入国有出资企业范围。2015年我国政府颁布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其中将国有企业分成两大类,即商业类、公益类,而划分依据则是依照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整体战略布局以及定位来制定的。此外,北京、上海、宁夏等多地政府文件中将国有企业分为公益类、功能类、公共服务类、竞争类四种类型,以加以加强分类指导1。
在自由企业经济市场,国有企业与其他类型企业具有明显的不同,他们有着双重属性,具体表现为一般和特殊性。一般性的特征是它与非国有企业作为参与市场经济的主体,进行生产经营的目都是营利,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在市场经济环境中需要生存下去无可厚非。作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国有企业需要通过自身努力,生产出更多满足于市场需求的产品,提供满足更多人的优质服务,实现其经营利润最大化。同时通过提高自身管理水平,优化管理层级,降低企业运营的成本,最终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国有企业的特殊性则主要源于政府作为其实际权力管理者,国有企业还需要承担一部分政府的社会性。
第五章优化国有物业企业参与社区治理的相关建议
一、国家层面的相关建议
(一)坚持党的建设引领,创新协同共治的工作机制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明确指出了要建设一个由党引领和政府负责,以及由公共参与、法治保障及科技支撑等众多因素共同构成的现代社会治理体系。社区治理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国有物业企业不可谓不是打通这“最后一公里”上的重要一环。以党的建设为指导,推进国有物业企业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进程,可以更好的实现多方主体利益,激发各个主体的参与热情,开创社区治理新局面。建立党建引领下的联动服务机制,明确各级主体责任,国有物业企业必须要准确定位社会角色,既要坚持党的全面引领,又要发挥自主性,在遵循市场规律的基础上在社区治理中发挥作用,更好的履行公共服务职责,在建设法制化、智能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现代社区治理机制中做出贡献,促进社区治理良性互动。
首先,将国有物业企业的党建引领和社区治理有机结合到一起,必须要坚持党的政治地位和领导作用。国有物业企业党建首先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组织力和号召力,不断增强组织力量,选拔优秀党员干部,使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建设一支意志坚定、素质过硬的党建队伍。一是要解放思想,打破传统思维,实现社区治理和企业党建的深度融合,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坚持为社区发展服务,让居民日渐丰富的生活需求基本得到满足。二是要树立创新思想,对党建工作方式和工作内容进行创新,改变执行党的政策方针中的被动状态,主动走进社区了解居民的物业管理诉求,以此为出发点构建“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群众解难题”等系列党建活动内容。三是要培育国企党建队伍典型,加强企业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党建队伍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素养,以此为核心引领企业不断改善物业管理效能,使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得到充分体现。
二、社会层面的相关建议
(一)畅通多方监管渠道,构建全面监督体系
在不断完善物业管理法律体系的同时,还要建立规范的行业指南和行业运行规范,为企业参与社区治理提供明确的标准和具体的监督规范。在对物业管理实施监督的过程中,政府部门、业内竞争企业、服务对象、企业员工、管理协会、社会媒体等都可以称为监督主体。在监督方式上,不同监督主体可采取差异化监督方式。在惩戒机制方面,对于轻微违规行为可对其进行教育惩戒,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可以采取罚款的手段,对于违法行为则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严重违法市场规则的企业,可以将其逐出市场。
推进国有物业参与社区治理就要为之建立完善的绩效评估机制,充分发挥绩效评估的杠杆作用,激发企业不断改善服务质量。一是设置明确的绩效评估目标,为企业发展指明方向,适度细化考核目标,突出考核目的。可以将行业内国内外研究领域取得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等内容都纳入到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之中,同时也要考虑社区资源整合程度、物业服务水平、治理过程合理性、治理技术应用情况、治理成本投入情况等多项内容,不断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和制度化。于此同时,还应加强过程管理,实行动态的绩效考评制度,使企业管理效能不断提升。二是突出创新特色,建立目标考核机制。以创新为导向推动企业提高执行力、优化发展环境、破解民生问题。三是建立双向畅通的考评渠道,邀请专家以及市民的评价,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国有企业参与社会治理成效和精细化水平的重要衡量标准,力求减少以领导意志为导向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引导治理重心下移,提高服务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改进管理模式、改善管理质量、增强服务意识、提升社会责任感,将服务的重点逐渐下移到普通居民,让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结语
对于国有物业企业来说,其参与社区治理本身也切实体现了国家作为传统的政府为主导的社区治理转为多元共治的模式转换。作为整个社区治理环节当中重要的主体,国有物业企业是市场一方的重要代表。它同时具有两重功能属性,分别是专业市场化的服务供给以及准公共化的社会性服务,可以说起到了政府及社会组织无法替代的功能。而国有物业企业“红色物业”惠民行动的有效实施,国有物业企业的基层党组织作为党在基层治理中的微小分子,起到了对于政治引领的强化作用。同时,可以说也为社区治理的多元化可能提出了新的尝试和探索。
文章通过对“国有物业企业参与社区治理”问题展开了相关研究,以社会资本、元治理等理论为指导,从理论分析到实践验证,对研究课题进行了全面阐述。首先对我国城市社区物业企业参与社区治理过程中的现状进行了总结,进一步解析我国当下国有物业管理的现实困境。在归纳总结现有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结合C区X企业红色物业推进现状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研究,就国有物业企业如何更好地融入社区共治进行研究。
X企业在经过开展三年的红色物业惠民行动后,使X企业和X街道的社区综合治理以及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小区整体面貌更加优化,物业服务主动性更加前置,居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上升。当然在推进的过程中也遇到了很多问题,比如部门协同的壁垒、制度的壁垒、财力的限制、专业人才的缺失等,希望X企业红色物业的案例能为上海市国有物业企业参与社区治理提供借鉴。
本文还有很多不足,比如理论对现状的分析不够深入,有待进一步提升;比如受限于本人的资源范围,没有收集上海市内其他市级或者区级国有物业企业参与社区治理的案例和X企业做比较分析;比如没有访谈到更高级别的领导,以市层面的角度来对X企业的治理案例做出点评等。
参考文献(略)
(本文摘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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