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创新策略
发布时间:2024-02-12 08:17  

一、妇女歧视的根源 

  在社会上,传统思想的影响再加上某些方面限制导致妇女歧视十分普遍,虽然现在这种歧视跟过去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还是很常见。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经济基础决定了社会地位。由于我国传统男女分工是“女主内,男主外”,所以男性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承担了养家糊口的任务,而女性则是相夫教子,維持家庭生活。这种传统的分工方式导致了女性的经济地位处于劣势,进而影响了其社会地位。随着近现代社会妇女解放运动的兴起,人们对妇女权益开始重视,国家也制定法律法规来维护妇女的权益,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就是专为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其中规定了在政治、经济、文化、婚姻家庭等方面妇女跟男性享有平等的权益。但是由于传统思想的影响,现在社会中妇女歧视的现象还是屡见不鲜。在传统思想里,男人的成功标准是事业的成就,事业成功了,就会得到社会的尊重,而对女性而言,成功的标准往往是看她的家庭是否幸福,即使事业很成功,家庭不幸福,还是会被很多人不尊重。还有像“女孩生得好不如嫁得好”“女子无才便是德”等思想还是影响了很多人。这都导致部分女性被剥夺受教育权利,中国女性的文化程度总体落后于男性,这直接影响了女性的就业、参政议政、社会生活等方面。所有说妇女歧视的根源既有社会方面,也有文化方面。 

  二、企业存在的妇女歧视问题 

  (一)女性就业中的歧视 

  在就业中,女性歧视是非常普遍的,尤其是工程类企业,经常会要求“限男性”或者“男性优先”。虽然随着国家就业促进法颁布,企业的招聘简章里这类性别歧视不明显了,但是在实际招聘过程中,还有存在“男性优先”这条心照不宣的规则。招聘单位认为:刚毕业的大学女生,过两年就要结婚生育哺乳,再加上每个月还有几天特殊的日子,所以相对男性而言,女性对工作的精力和时间的投入都处于劣势。 

  (二)工作过程中的歧视 

  现在大部分企业,都没有针对女性工作中的特殊保护措施,其工作环境跟男性一样。在企业工作的女性,由于缺乏家庭、企业等特殊保护,极易受到同事、领导或其他工作中接触的异性的骚扰或伤害。 

  女性在企业中的歧视除了受伤害之外,还表现在工作安排、晋升等出现歧视。女性受到的提拔机会比男性少很多,企业的高管团队中也是以男性为主。 

  三、企业社会工作介入的策略与技巧 

  (一)增权与倡导,促进社会公正 

  要想解决企业中妇女歧视的问题,首先需要解决的就是女性的自身观念。发生企业歧视的原因中,除了社会原因之外,妇女需要了解自身的问题。首先就是女性自信心不足,这样很容易产生依赖心理;其次就是文化程度低;再次就是文化程度低导致的法律意识薄弱,当遇到歧视的时候不懂得寻找解决措施;最后就是部分女生性格懦弱,缺乏抗争精神。所以企业社会工作需要加强女性的技能培训和提升其文化程度来解决这些问题。 

  社会工作者应该帮助提升妇女的权利意识。女性由于自身的权利意识比较差,再加上社会因素,所以对其赋权显得更加重要。通过赋权,使得妇女能够认清自己的社会处境,并引起她们自己的重视,再寻求解决的办法。企业社会工作应该对妇女进行免费的权利培训,让她们知道自己应该享有哪些权利,当自身权利受到侵害应该采取哪些措施去维护。社工也要多对妇女进行鼓励,让她们相信通过维权是可以改变自身的处境的,增强她们的信心。 

  (二)社会工作方法介入妇女歧视 

  1.运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的方法介入 

  个案工作和小组工作是社会工作介入企业妇女歧视的主要措施。个案工作是对受害女性进行专门的针对性的帮助,与她们面对面的交谈,倾听她们的遭遇和困扰,使得她们能释放心理的压力。同时专业性的对她们受到的歧视进行解释,分析产生的原因,不要让她们产生自卑心理。对受害女性进行疏导之外,还要对她们提供建设性的建议,使得她们不要有自卑心理,增加她们的自信。社工的态度不能出现怜悯和同情,因为受到伤害的女性心理比较脆弱,一定要维护她们的自尊心。 

  小组工作是企业社会工作者运用小组工作的方法介入,对女职工开展相关的培训,教授她们保护自己的方法,使其尽量避免发生歧视骚扰等伤害。可以把企业中的女性组成小组,让她们相互交流,针对妇女歧视的案例进行探讨分析,再加上社会工作者给她们专业的讲解相关知识。这样还能给她们提供一个倾诉途径和场所,同时获得情感支持。 

  2.建立对女性歧视的权利救济机制 

  权利救济机制是指对在就业过程中遭受了性别歧视的女性提供帮助的一整套服务体系。权利救济机制委员会是由政府组织成立的单独机构,专门针对在就业过程中遭遇不平等的弱势人群提供权利主张。从法理上来看,权利救济机构应是一个独立于行政的具有一定司法权利的由专门人员组成的临时性机构,在有人提出权利申诉时开展工作,主要目的在于保护弱者权利不受损害。权利救济机构遵循举证倒置原则,并为权利受损方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其工作范围逐步扩展至工作条件、工资福利、晋升、教育培训、退休、解雇等领域。 

  参考文献: 

  [1]王菊芬.妇女权益保障与妇女发展[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2]郭慧君.浅析男女同工不同酬[J].收入分配,2011,(06). 

  [3]刘静.中国职场女性歧视现象研究[J].法制与社会(下),2011,(05). 

  [4]闫晓娟.企业社会工作及其在企业内部员工关系管理中的运用[J].社会工作(学术版),2011,(01). 

  [5]张海燕.中国女性就业现状与解决对策[J].边疆经济与文化,2006,(09). 

  [6]陈扬.浅谈女性就业现状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对策[J].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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