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诗歌,用以高度精致、简练的语言,在集中反映出社会生活和一定诗韵美的同时,更充分表达出作者的精神内涵,这是一种将语言艺术发挥到极致的文学载体。诗歌在我国由来已久,在千百年的岁月冲洗中发展到了现代,更多了一些新的元素:散文诗、自由诗、现代诗等就是鲜明的体现。以下本文就以高中阶段的语文学科教学为平台,简要说一说如何实施诗歌教学。
关键词:语文课程;诗歌;高中阶段
一、实施高中语文诗歌教学的意义
诗歌的发展在我国起源较早,但是发展迅猛,尤其是在“唐宋元”时期,直到现代,新体裁的诗歌,如格律诗、自由诗、散文诗和现代诗也依旧是熠熠生辉。我国现代诗人何其芳曾对“诗歌”提出这样的看法,“诗是一种最集中地反映社会生活的文学样式,它饱含着丰富的想象和感情,常常以直接抒情的方式来表现,而且在精炼与和谐的程度上,特别是在节奏的鲜明上,它的语言有别于散文的语言。”由此可见,诗歌中不仅包含了作者对当时社会生活背景的评判,更穿插了创作者无尽的想象以及对文字提炼出的韵律美,这是我们在实施语文诗歌教学中应当重点关注的问题,也是凸显诗歌教学意义和价值的部分。
二、提升高中语文诗歌教学有效性的具体方法
(一)边朗读,边讲解体会诗人传递的思想感情
通过朗读语文课文,尤其是诗歌,可以近距离感受到诗歌作品带来的韵律美,更能增加读者和作者精神和情感沟通的可能性,我国宋代诗人朱熹就非常主张朗读,他提出,凡读书,需要读得字字响亮,不可误一字,不可牵强暗记。并且大力倡导反复精读,逐字逐句朗读,所以,古语中所说的“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会吟。”就是这个道理。
比如,《采薇》一诗中,首先从“毛序”中我们可以看出戍边将士的一种苦寒之意,“文王”在位时,国家的西面和北面都有外敌不断骚扰,所以,奉了皇帝的命令,将军带领士兵守护国土,保卫国家。而这首诗歌就是出自戍边将士口中,它赋予了一个时代以经典,又放在现代来看,具有一定的潮流气息。文章自始至终都是由四字短句链接而成,意思紧凑连贯,给人无限的想象空间,另外,朗读起来更是抑扬顿挫,铿锵有力,从结合诗歌的韵律美和想象美来看,这首诗歌具有十分宝贵的欣赏和品味价值。教师可以带领学生一边朗读,一边感受其中的诗歌含义,感染时光的流逝、见证生命由青壮走向垂暮的岁月痕迹。
(二)结合诗人创作的背景,品读鉴赏语文诗歌
古典诗歌,每一首成功作品,都像是一坛陈年老酒,越放越陈,越品越香。而在品读诗歌作品的过程中,唯一无法缺少的就是结合诗人创作背景进行品鉴的过程。每位诗人在不同社会背景下,可能会经历不同的事情,进而产生不同的情感,这就直接导致了诗人在欣赏同样的一幅自然景观时,会产生不同的描写景象。
比如在教学《念奴娇·赤壁怀古》一课时,可以深入挖掘词人的创作背景,该词是我国宋代著名文学家苏轼所作,其词风慷慨豪迈,开篇以滚滚长江之水表现出汹涌粗狂的气势,之后以三国时期“孙刘联盟”携手大败曹操于赤壁的历史故事串联整篇文章,词末更借助“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表达了自己对人生世事难料,无法预测的无奈和释怀。结合创作背景来看,我们可知晓苏轼在创作这首词时已年近半百,他因为“乌台诗案”的原因,被新派官僚主义随意安排罪名,谪贬于当时的黄州,距离赤壁江岸尺步之遥,为了抒发自己的愤懑、愁苦之情,他来到这里,眼中看到面前汹涌的江水,乱石穿空,一时间联想到三国周瑜合力大败曹操的情境,更联想到自己的人生经历,起起伏伏,终不得志,此情与此景交相呼应,在此背景下记以此篇。在教学中,我们当从作者心怀国家的角度对学生实施启发,更辅之以作者豪放的写作风格,让语文诗歌赏析入情入境。
(三)挖掘诗歌中的人格魅力,感受精神的洗礼
诗歌中,部分作品更暗含了深刻的育人哲学。如,一代枭雄的曹操,其《短歌行》:“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就以饱满的情绪和慷慨激昂的壮志永远被后世所称颂。而对于他的一生,则有褒有贬,在我国的戏曲中更是给了他一个“白脸”的象征。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对于一个人我们还是要汲取他的优点和可贵之处。从“慨当以慷,忧思难忘。”到“周公吐哺,天下归心。”表现了曹操对统一天地,结束战乱格局的一种美好期望。而原本他是比较愁苦的,只能靠饮酒来麻醉自己,但是,到了诗歌结尾,则从个人的情感上升到了对国家美好未来的感慨上,这难道不是个人精神境界的一种提升和对困难永不屈服的体现?学习诗歌,应当在于取其精华,摒弃糟粕,感受诗歌中的这种人格魅力,可以让教师和学生获得精神的洗礼,灵魂的升华,达到部分高中生德育的效果。
综上,诗歌是想象和激情交相辉映的语言,也是艺术的体现。它的意境美、韵律美和想象美无处不在,但需要在特定的条件下才得以展示,所以,实施高中语文诗歌教学,要懂得积极创造这样的教学情境,对学生实施正确而科学的指导,争取让他们形成自主学习、合作探讨模式,品味诗歌的意境,赏析语言的艺术。
友情链接: |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资源、信息来源于网络,完全免费共享,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不愿意被转载的情况,请通知我们删除已转载的信息。 联系方式:电子邮件:1053406363@qq.com 豫ICP备2023024751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