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提出,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土地是农民生产生存的根本,让土地成为农民财产性收入的主要来源,对提高农民收入具有重大意义。同时,土地的地租收益提高,极大地提升了农民的转出积极性,这有助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速度,为农业的现代化经营提供条件。文章将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来讨论农村土地流转问题。
“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在农业问题中,土地的经营权问题显得至关重要,即土地由谁经营,采取何种方式经营等等。由于我国一直以来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土地经营模式,所以在现代农业的发展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土地的流转问题。土地流转问题牵涉面广,需要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兼顾各方的利益。
一、农村发展现状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指出:“农村工作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全国的现代化;没有农村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就没有全国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农民是中国最广大的群体,却还在承受着最大的辛苦和劳累。土地作为农民基本的收入来源,为农民提供了口粮以及基本的生活来源。但同时,土地也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农民从农业向第二、三产业转移的束缚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消费水平也在进一步的提高。物价涨了,城市居民的工资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也高了,然而农民的生活条件和生活质量却未得到较大的提升和改善。要赡养老人,还要抚养孩子,农民的生活压力越来越大,为了补贴家用,农闲时节还要外出打工。这就衍生出近年来比较热的“农民工”问题。除此之外,老人的赡养问题,子女的教育问题等都困扰着身心俱疲的农民。所有这些,也都是农村发展中无法避免的问题。土地问题的妥善合理解决,将会给“三农”问题的解决提供一个良好的支点。
二、土地流转现状
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近年来,土地流转呈现出一些特点。
(一)流转速度缓慢,且流转总量小
一个原因是农民对土地有很强的依赖性,即使每家农户只有多则10亩少则5亩的土地,而且经营土地的收入不太客观,为了保证基本的家庭支出还是继续经营土地。因为对农民来说,土地是唯一稳定的收入来源。这严重阻碍着土地流转的规模和速度。除此之外,每家农户拥有的土地总量小,不具备规模经营的条件,绝大多数都采取传统经营的方式,因此会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且生产效率相对较低,无法使土地的使用价值最大化。另外一个原因是农民的观念问题,农民就是要种地的,好像工人就是要工作的一样。在部分农民的意识里,农民和土地是一起的。
(二)土地流转的不稳定性强,具有反复性
举例说明:邻居王大伯家,三年前,儿子辍学,夫妻二人带儿子到东莞电子厂打工时,把7亩田地转给邻居朱大伯耕种,每年每亩地200元租金。年前,儿子到了成家的年纪,一家三口就又返乡务农,把三年前租种给朱大伯的地又自己耕种。这种情况会严重打乱土地转入者的土地经营思路,并影响土地的连片大规模经营,降低土地流转的速度。
(三)土地经营不善
部分农户家庭支出大,紧靠几亩土地的收入无法满足生活需求,只得在农闲时外出打工来补贴家用。这样,农忙时返乡务农,农闲时外出务工,对农田的日常护理,如施肥,施药,除虫等就无法按时进行,这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农产品的产量,减少收入。
三、土地流转状况不佳的原因
土地流转状况不佳有许多方面的原因,在本文主要讲三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土地是农民唯一稳定的收入来源,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强。这说明土地是农民的在危难时的救命稻草,是农民家庭得以继续的最后保障。这进一步说明,除了农民的土地收入,其他收入来源是没有保障的。这一问题的解决需要社会保障的大力支持。
第二,耕地逐年减少。就笔者的亲身经历来举例说明。其中一个例子是,本村南边10年前还是耕地的地方现在已是农家小院一排排。随着人口的逐年增加,农宅农地也在随之增加。虽然村内有举家入城的空闲农宅,但村边临路的新宅子还是越来越多。另一个例子是,笔者1990年出生,所分土地2.5亩,笔者弟弟1996年出生,所分土地2亩,邻家弟弟2004出生,至今无地,原因是无地可分。这也另外说明了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本村土地没有实现合理公平的流转。
第三,地租较低,农民对转出土地的积极性不高。笔者认为这也是土地流转不畅的根本原因。以自家的实际情况为例。自家共有土地9亩,每年耕种两季。如果全部出租的话,每亩地一年的租金是200元,每年可得1800元的纯租金。如果自家经营,春季小麦可收益8000元,除去农药、化肥,机械使用费等2000元,可得纯收益6000元;秋季玉米可收益10000元,除去农药、化肥、机械使用费等2000元,可得纯收益8000元。这样,自家经营的每年的纯收益是14000元。因此,对农户自身来说,还是自家经营收益较高。所以,在自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选择自己经营的农户占绝大多数。
四、启示
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关系到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和发展,因此,在这个问题上,政府和广大农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通过以上论述,可以得到一些有助于农村土地合理有序流转的启示。
(一)政府要对农业经营提供充足的保障政策。
(1)兴建水利设施。以本村为例。2012年的元宵节,正是家人团聚共享天伦的幸福时刻。然而入冬以来的干旱使农民无福消受这个美好的节日。是的,灌溉田地。然而,地头的水井根本无法满足如此干涸的农田。这不仅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也仍然无法满足农作物的生长需求。因此,水利设施的大量兴建是非常必要的,也可以减少土地撂荒现象,促进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进一步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
(2)鼓励农业保险政策的实施。农业保险是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疾病等保险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一直以来,抗灾救灾、安抚灾民、重建家园的费用主要由国家和地方民政部门负担,也有一少部分来自群众和企业的捐赠。这种模式不仅让国家投出了大量的财力,而且不利于健全的农业风险防范体系的形成。有关专家指出,应尽快建立农业保险机制、成立农业保险公司,更多地用社会的力量来化解农业风险。
(二)灵活实现农业用地和农宅用地的转换。
以本村为例说明。随着本村人口的增长,用于农宅建设的土地面积也在扩大。10年前还是耕地的土地现在已是农宅林立。然而,村内有大量空闲农宅的存在(落户城市等)。政府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鼓励想要修建新宅的农民尽量使用村内空闲农宅的土地,这样既可以满足建房农民的需求,又能发挥空闲农宅所在土地的价值,更重要的是可以保护耕地,这样也能保护可供流转的土地总量。
(三)让市场决定地租
而仅仅依靠土地在本村内的自愿流转来作为提高农民的收入是仅仅不够的。把农民的土地推向市场,在政府的调控下,尽可能的把地租高低的决定权交给市场,不仅可以提高农民的收入,也可以极大地加快土地流转的速度,壮大土地流转规模,实现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生产。要“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
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虽然农村土地流转还面临很多问题,但是,我们坚信,在政府的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土地流转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一定能够得到妥善合理的而解决,从而为农业现代化的实现扫清障碍,为农村现代化的实现提供坚实的物质支撑,为“三农”问题的解决提供一个良好的支点。
作者简介:王雪晴(1990.01- ),女,河南南阳人,四川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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