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控制论的财经法学硕士学位论文质量提升探究
发布时间:2024-03-09 15:43  
基于控制论的财经法学硕士学位论文质量提升探究
刘? 权? 廖嘉林
  摘? 要:学位论文质量是衡量研究生培养水平的基本指标。如何探索契合财经法治特质和社会现代化发展需求的高质量硕士学位论文,是实现教育强国的重要环节。近年来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基于控制论,初步探索出“前段控制、过程控制、反馈控制”的学位论文质量管控模式,取得了良好成效。针对仍存在的学位论文质量参差不齐、个别导师指导不力、配套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应及时调整优化控制论,精细化完善学位论文管控过程。夯实“前段控制”,健全学生学位论文写作的基础条件;优化“过程控制”,加强审视学位论文管控中的各环节;强化“反馈控制”,持续性开展学位论文质量监督,充分筑牢财经法治人才的学位论文培育基础。
  关键词:财经法治人才培养;硕士学位论文;控制论;过程管理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 [1]。2023 年,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讲话指出,要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推进科研创新,不断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 [2]。2020 年召开的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提出要把学术研究能力作为衡量研究生素质的基本指标,培养具有研究和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 [3]。硕士学位论文是衡量研究生是否达到相应学位学术水平的重要依据,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集中体现。狠抓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是高等学校培养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关键环节。
  财经高校的法学教育是我国高等法学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有普通法学教育的共性,又有明显的特色,同政法院校、综合性大学的法学教育存在一定的差别 [4]。如何提升财经高校法学硕士(包括法律硕士)学位论文的质量,培养具备创新能力的复合型财经法治人才,是一个需要深入思考和研究的问题。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撰写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需要对其过程中的各环节进行有效管理。本文以财经法治人才培养为视角,以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以下简称中财法学院)管理硕士学位论文的过程为线索,探究解决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的提升路径问题,以期为同类财经院校和其他高校提供借鉴。
  一、提升财经法学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的控制论实践探索
  对学位论文进行全周期的精细化控制是提升论文质量的关键。“控制论”出自 1948 年诺伯特 ? 维纳出版的专著《控制论》。维纳认为现代的各种自动机是通过印象的接受和动作的完成和外界联系起来的,包括器官、动作器和一个用来把从一处到另一处的传递信息加以联结的相当于神经系统的器官,将这一理论跟生理学机制相融合并非奇迹 [5]。控制论的产生不仅为现代的电子计算机和自动化技术提供理论基础,而且也广泛应用于社会科学领域 [6]。控制论的核心概念是控制、反馈和调节,要求对系统内的各环节和各要素进行调整和控制,以达到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优化状态。
  根据控制论的观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管理亦为可控的过程,该理论可以并应当运用至学位论文开题前的培养、开题至答辩期间的把关、答辩后的跟踪观察和反馈等环节的指导。中财法学院致力于培养通法律、懂经济、国际化、复合型的高级应用型人才,近年来在学位论文质量管控中执行控制论,深化“坚持政治引领、立足中国实践、聚焦数字时代、着力风险防控”的人才培养理念,初步构建起“前段控制、过程控制、反馈控制”的学位论文质量管控模式。
  1.“前段控制”:聚焦提升学生科研写作能力
  在该环节,中财法学院多措并举提升生源质量和培养学生的科研写作能力。一是多维发力,有力把关生源质量。中财法学院通过举办暑期优秀大学生夏令营、9 月常规推免考核、12月组织统考等多种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大学生,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卓越财经法治人才奠定了良好基础。在招录考核环节,注重考查学生的专业基础功底和科研创新能力。
  二是类型化设置培养方案,开展针对性培养,为培养学生写作能力打好牢固的专业知识基础。立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基点,面向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对财经法治人才的迫切需求,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一体化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写作能力和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瞄准培养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民主法治国家服务的高层次专门人才。针对法学硕士,根据经济法、金融服务法、民商法、宪法与行政法、国际法、刑法、诉讼法等专业类型,构建差异化的课程设置和培养方式,要求撰写一篇符合学术规范的理论型学术论文,反映学生在本学科领域的科研创新能力,以契合通经济、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需求;针对法律硕士,注重培养学生能综合运用法律知识、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重点考核独立解决专业领域实际问题的能
力,要求撰写一篇具有较强实践研究能力的应用型学位论文。
  三是注重提升学生对学位论文的重视程度,
  多措并举培养学生的选题、写作等科研能力。第一,开设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必修课程,指引学生重视学位论文写作,传授学生论文写作技巧。第二,搭建多层次学术交流平台,不断丰富学生的学术视野。推动一、二课堂贯通化培养,创立由专业导师指导的商法、私法、金融法、财税法、公法、数字经济与法治、国际法、劳动法、
土地法等多类学术研讨性质的工作坊,鼓励学生参与学术交流和对话,提升学生思维能力。创设“法治中国论坛”“法律实务论坛”“涉外法治论坛”“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前沿论坛”“数字法学前沿讲座”等品牌学术活动,不定期邀请
理论界与实务界的知名专家讲授法学前沿知识。第三,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等单位签署合作共建协议,加强经济与法的交叉融合型法治人才培养;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等多家单位建立实习合作基地,鼓励学生深入实践发现值得深入研究的学位论文选题。
  2.“过程控制”:注重开题至答辩过程的精细化管理
  在“过程控制”环节,中财法学院从严把关开题、中期考核、预答辩、匿名评审、正式答辩等各环节,做到环环相扣,致力提升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学术规范性和严谨性。发布中财法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要点》《预
答辩工作要点》《答辩工作要点》《学位论文写作重点关注办法》《研究生学术论文奖励办法》等文件,规范论文写作和答辩过程。一是严格开题,明确开题报告的时间、论文题目的选定、开题报告的主要内容、开题报告会的组织、未通过开题报告的处理、开题报告的后续工作等事项,使相关工作有具体、可操作的制度依据。注重配置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的开题答辩委员,从严把控论文选题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创新性。要求对缺乏问题意识、创新视角的选题予以否决,并进行二次开题。二是在中期考核环节适当前瞻,强化监督考核,提前告知学生
提交学位论文初稿、定稿、终稿的时间,要求学生把握时间节点,尤其在提交论文定稿时,学院专门开展不端学术检测,从根源上保证学术论文的学术道德要求。三是突出发挥预答辩的效果,杜绝“走过场”,帮助学生发现问题,指导学生修改完善论文。四是尊重和把握匿名评审结果,对于未通过匿名评审的学生,严格执行延期答辩的政策。此外,在该环节,学院用《培养手册》明确导师与学生的沟通过程,常态化督促导师履行培养和指导职责,要求导师主动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交流,从整体上把关学位论文的质量和写作进展。
  3.“反馈控制”: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在“反馈控制”环节,配套构建公正民主的学位论文争议处置机制,构建授予学位后的质量监督以及跟踪反馈工作机制,为研究生教育的资源配置、招生指标调控、培养模式改革等方面提供重要参考依据。对于学位论文写作过程中学生反映的一些问题,学院会第一时间进行受理与核实。此外,法学院还设置评估反馈机制,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院长接待日”等途径收集学生对学院论文管理制度的意见建议。
  通过实施“前段控制、过程控制、反馈控制”的学位论文质量管控模式,学院近年来的学位论文总体质量获得明显提升,学生研究能力得以普遍提升;研究生自主编辑的《中财法律评论》已由中国法制出版社连续出版 15 卷。学位论文质量培育经受住了就业单位、学术界的检验,获得良好的反馈和评价,如硕士就业率近100%,就业财经特色鲜明,就业集中在政府经济部门、法检机关以及央企、金融、涉外等领域,不少优秀毕业生成为财经领域的法务精英、业务管理人才甚至财经领军人才。
  二、财经法学硕士学位论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影响因素
  财经法治人才培养视野下的硕士学位论文问题,既有一般意义上硕士学位论文存在的共性不足,也有基于财经法治人才特征的个性缺陷。2023 年 10 月, 笔 者 面 向 2021、2022、2023 届硕士毕业生展开问卷调查,整理有效问卷共计 243 份。据问卷调研,虽然中财法学院在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过程管理中积累了一定实践经验,但仍然存有学位论文质量参差不齐、个别导师指导不力、配套制度不完善等问题。
 1.主要问题
  以中财法学院 2023 届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结果为分析样本,共有 197 名硕士、388 份匿名评审结果。匿名评审中,评审项目分为论文选题、论文内容和研究方法、基础理论、学术道德、写作规范 5 项,评审等级分优、良、中、差 4 类。基础理论的优良率为 73%,论文内容和研究方法的优良率约为 71%,写作规范的优良率为74%。数据表明,学位论文质量总体很好,但是少数学位论文在基础理论、论文内容和研究方法、写作规范等方面存在不足。
  (1)论文基础理论不够扎实。一是缺乏较好的理论梳理和研究综述。例如,有匿名评审意见认为,“本文没有文献综述。论文都是‘站在巨人肩膀上’,如果不讲现有的研究,如何知道作者的贡献和创新。”二是专业知识不系统、不深入。例如,有匿名评审意见认为,“论文问题意识不突出,论文框架并未紧扣主题,仅停留在浅层介绍,缺少进一步深入研究。”
  (2)论文内容论证薄弱、逻辑性不强,研究方法不够科学。一是论据不充分,论证与观点的关联性不高。例如,有匿名评审意见认为,“第二章内容与论文的关联性有待加强,可以考虑适当删减。”二是论文结构不够严谨,逻辑性不足。例如,有匿名评审意见认为,“论文的结论部分应是对前文讨论的回应,论文中的‘应对举措’的章节可适当进行调整。”“第一章第二小节的标题与论文标题相似,逻辑上似有不妥。”三是研究方法不够科学合理。例如,有匿名评审意见认为,“域外经验介绍不足,对先进国家的做法缺乏系统性研究;文章在实证研究方面,对典型案例的分析不够深入。”
  (3)论文写作规范性不足。一是学术性不够。例如,有匿名评审意见认为,“文章写得像教科书,建议更改完善相关表述,调整结构。”二是书写格式及图表、文字、附件、文献的引用等不符合规范。例如,有匿名评审意见认为,“还存在不少形式规范方面的问题,需改进。如论文中有结语部分,但目录当中未显示。使用参考资料的权威性不足,专著较少,等等。”“论文还需要细致审阅,避免粗心大意的错误,比如 52 页最后一段部分文字。”
  2.影响因素
  (1)学生自身存在问题。中财硕士学位论文要求字数在 3 万字左右,反映作者在本学科领域的科研创新能力,包括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和规范的研究方法,对所研究的课题在学科基础理论或专门技术上有新见解,表明具有独立从事原创性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学位论文成功撰写的根本在于学生对学位论文的认识及重视程度。一方面,少数学生主观上思想懈怠,将重心放在了实习、兼职、就业等事宜,对于毕业论文抱着应付的心态,不愿意投入足够的时间精力,调研发现18.52% 的学生在写作过程中从不主动约见导师,如此消极的态度显然无法磨砺出合适的论文。另据调研反映,39.51% 的学生在开题前阅读的参考文献数量不足 40 篇,如此少的文献篇数难以支撑一篇硕士学位论文的体量,导致其在写作论证时捉襟见肘。另一方面,客观上少数学
生的专业基础知识还不够扎实,一些学生本科期间就不太重视学习,硕士期间更不抓住学习机遇,未能系统化掌握法学知识,加之缺乏相应的学术训练和学术积累,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堪忧,调研反映学生撰写论文时面临的主要困难之一即自身能力有所
欠缺(见图 1)。
  (2)个别导师指导不力。研究生的学习方式跟本科有所不同,主要是跟随导师学习和实践,导师全程参与学位论文的选题、开题、预答辩、答辩以及修改、最终定稿等各环节,学位论文凝聚了导师的心血和精力。虽然论文写作是由学生完成的,但学生学位论文质量不高,与导师的指导不力有一定的关系。有的导师责任心不强,有的导师身兼数职,有的导师社会活动较多,有的导师科研能力有限,有的导师将重心和精力放在自身的科研提升上,多种因素导致一些学位论文质量堪忧。调研反映,个别学生表示导师对学位论文的要求不太严格,对导师的学术水平、指导能力、治学态度等评价指标打出了低分。
  (3)论文质量管控过程环节上存在不足。齐全的配套性学位论文管理制度是保障学位论文质量的前提。中财法学院在保障学位论文质量上不断完善配套制度建设,但在过程环节上还存在一些不足。例如,学院开题时间一般集中于毕业前一年的九至十月份,由于该时间段同时属于秋招、“考公”等就业黄金期,导致学生面临就业、毕业等多重压力。据图 1,学生反映在完成学位论文的过程中遇到的首要困难即为生活与就业压力比较大,相当一部分学生在问卷中建议学校合理设置开题时间,将开题时间适当提前,例如安排在毕业前一年六月,尽量错开就业的关键时间点。特别是对于两年制的硕士,刚完成第一年的繁忙课程,即进入实习、毕业、就业等多重叠加期,论文写作时间尤显仓促。
  (4)学位论文的类型层次不均衡。学位论文选题多聚焦于民商法、经济法、金融服务法等同财经法学直接相关的学科,而法学理论、法律史等理论学科论文较少。从法律硕士培养类型看,法硕(法学)学制两年,培养周期短,学位论文孵化时间紧张,而法硕(非法学)硕士虽然学制三年,但欠缺法学本科基础,客观限制其学位论文真正深入法律实务和法学理论,而且实践中法律硕士论文类型单一,专题研究类论文、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等毕业成果匮乏。
  三、优化控制论以更好地提升财经法学硕士学位论文质量
  法学研究和教育应当具有强烈的现实关怀、问题意识,应能深入解剖和升华理论 [7]。财经法治人才培养视域下学位论文的理论研究应当紧扣时代脉搏,紧跟实践进程,瞄准前沿论题,以使其研究具有某种前瞻性和超前性 [8]。控制论具有一定理论指导价值,但也存在两点弊端:一是控制论的基本思维方式要求依据预期的目标执行计划,由此降低了对论文管控过程中突发事件或者问题的可预见性,具有一定机械性和被动性;二是控制论把系统的功能作为其主要研究内容与对象,只考虑它们的功能,而不考虑其他特征 [9],过于功利和讲究结果,不利于持续培养优秀的财经法治人才。需要反思和调校控制论的不良倾向,精细化完善“前段控制、过程控制、反馈控制”的学位论文质量管控模式,始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注重解决学生学位论文写作过程中的真实问题和关键困惑。应牢牢瞄准培养高质量财经法治人才的目标要求,探索和丰富法律、经济、数字相结合的复合型法治人才培养新模式,着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数字时代法治应对,不断适应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治保障需求。
  1.夯实“前段控制”:完善学生学位论文写作的基础条件
  (1)培养硕士生学术精神和科研写作能力。一是提升生源质量,健全招生体系,加大招考环节中对考生学术素养和专业能力考察的比重,广纳全国各地的优秀大学生,聚天下英才而育之。二是开设更多的论文选题和写作指导的讲座、课程,引导学生恪守学术道德要求,不断提升学生的学术精神、科研素养和写作能力。三是丰富研究生的培养类型,营造开展交流、崇尚学术的浓厚氛围。四是加大激励研究生参与科研和学术活动的投入,激励申报科教融合、产教融合项目,持续激发科研活力。
  (2)打造高质量的论文指导导师团队。研究生导师的岗位责任不仅仅是指导学生做科研,而应该是首先教会学生做人,夯实道德约束和严肃的科学精神 [10]。一是强化导师分类管理,完善导师分类评聘与考核制度。严格把好导师“入口关”,及时遴选道德水平高、科研能力强的青年教师担任硕士生导师,严防师风不正、品行不端、工作态度不负责的教师进入指导队伍。二是细化导师的培养和指导细则,发挥导师在学位论文写作中的主导作用。要求导师针对学生进行个性化培养和开展有效的学术训练,帮助学生提高基础理论水平和论文写作能力。三是完善导师奖惩机制,探索将导师指导学生所形成的学术成果、学位论文质量与导师的考核业绩挂钩,激发导师的工作热情,同时追究因指导不善而导致问题论文的导师责任。
  (3)丰富学位论文的培养类型层次。《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2023 年)强调要“坚持两类学位同等重要”“分类规划两类学位发展”和“分类推进学位论文评价改革”。推进传统
法学基础理论同纪检监察学、网络与信息法学等新型学科理论更好结合,健全学位论文培养类型。
  对于法学硕士学位论文培养,要突出理论前沿性,厚植理论基础,拓宽学术视野。突出教育教学的职业实践性,实行多元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考核方式,建立行业产业专家参与的评审机制,鼓励具备条件的法律硕士生以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作为学位论文成果,完善学位论文层次。
  2.优化“过程控制”:加强审视学位论文管控中的各环节
  (1)控制前置端口:提高学生重视程度,提升其选题能力。重点将论文质量管控做在“前面”,在论文开题写作前充分提升学生对学位论文的重视程度。在部署开题前,召开动员大会进行指导:一是由教学管理人员详细讲解论文写作的流程、时间安排、学位论文的结构、要求,结合相关案例提前告知未按时完成论文或者未达到论文质量要求学生所需承担的后果,深刻陈述其中利害关系,特别是对毕业和就业产生的重大影响。二是邀请资深名师传授选题技巧,强调选题应有问题意识、有创新可能并切合个人情况 [11],既符合专业方向,也符合个人实际。通过讲座引导学生从法律实践过程或者法律认知过程中发现比较典型、社会关注并具有理论探讨价值的问题,通过自我追问“是否理解了选题的核心概念?是否界定了选题的研究对象?是否拥有了改造现实的勇气?”[12],进而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提炼选题的一个中心问题并确定论文的大纲。引导学生选题实现视角上、见解上、材料上、方法上的创新,力求对理论界与实务界具有一定的贡献。要求学生在写作前充分考虑自身的知识结构能否驾驭相关选题,选题是否契合自身的学术规划或者职业规划 [13]。三是邀请往届优秀毕业论文者分享论文写作的心得和经验,帮助学生掌握良好的写作方法,提高学生对学位论文的重视程度。
  (2)调配和完善其他端口:确保科学严格公正开展。一是调适开题端口,合理安排开题时间,适当错开重要的公务员考试、招聘等时间点,同时严控论文选题的创新性、学理性。二是中期考核进行实质审核,避免“走过场”
和流于形式。三是充分发挥预答辩的作用,助力论文的修改和完善。四是完善正式答辩制度,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杜绝答辩的随意性、不协调性。适当邀请校外实务界导师担任答辩组成员,从实践角度评价学生论文在实用性方面的写作质量和实际价值。五是健全过程监督机制,畅通内外部监督、异议表达渠道,提升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论文预答辩、匿名评审、正式答辩、答辩后反馈等各环节的公正性。
  3.强化“反馈控制”:持续性开展学位论文质量监督
  “反馈控制”要求解决学位论文培养中的新问题和改进质量管理方式,与“前段控制”“过程控制”构成统一连续的有机控制体系,以保障学位论文的培育质量 [14]。每学年学位论文答辩后,立即启动总结、反馈和评估机制。一是面向师生开展适当调研,及时了解各方建议意见。二是反思学位论文管控过程中的痛点难点,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三是优化学位论文质量评估体系,扩大信息反馈渠道,重视来自预就业实践、用人单位和学术界反馈的信息,通过社会对人才输出的检验,动态调节和控制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的理念、方向和方式,使学位论文培育与社会发展保持一致。四是完善学位论文申诉救济机制,保障学生的正当权益。
  建设教育强国,龙头是高等教育。硕士学位论文写作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环节,基于控制论建立完善的财经法学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管控制度,是培养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可堪大用、能担重任的财经法治人才的重要举措。中财法学院将充分利用首都区位优势,积极整合学校资源,加强与其他财经院校交流互鉴,深入挖掘学科优势
和亮点,及时补足薄弱缺漏,持续提升财经法学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将“财经法学”品牌打造得更亮更响,争取早日建成世界一流法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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