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型本科院校经济管理类专业经济法教学改革探索
发布时间:2024-04-15 09:25  

  摘要:应用型本科院校经济管理类专业旨在为社会培养既懂经济又懂法律的应用型人才,因为经管类专业的学生法律基础薄弱,法学专业承担经济法教学任务的教师偏少,双师型教师更少,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现状面临诸多困境。鉴于此,为实现应用型本科院校经济管理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標,本文对经济法教学改革进行探索研究,旨在为后续经济法教学提供一些新的思路


  关键词:应用型本科;经济管理;教学改革


  应用型本科院校应该向社会输送应用型、复合型、适应性强的学生,所以,教学改革势在必行,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索性改革。


  一、以应用型、实务性构筑经济法教学目标体系


  教学目标是指导教学的纲领性文件,明确教学结构及教学走向,指导教学行为,并通过教学实施及评价考核,掌握学生的实际情况,在反复探索中,最大程度地使教学目标符合社会发展需要,最终能够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为社会培养多元化的应用型人才。


  经济法课程以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为核心内容,讲求理论性和应用性的结合,既注重理论知识的系统性、全面性,又注重经济法具体制度及其实际应用的讲解,使学生系统、准确的理解和掌握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具体法律制度及其相应的规范,并能够在实践中灵活地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和处理各种实际问题,提高运用相关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通过对经济法课程的学习,学生能够掌握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和各种相关法律制度,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能够在工作中熟练运用各种法律制度,并且能够以马克思主义经济观指导今后的学习与工作,成为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的社会主义新时代大学生。


  经济管理类专业开设的经济法课程为专业基础课,与会计学、公司金融、国家税收、审计学、财务报表分析等专业课程有一定联系,经济法作为专业基础课,应为相关专业课程的后续学习奠定基础。因此,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大纲应该结合经济管理系专业课程性质,培养管理类应用型人才,依据《经济法学》理论研究,增加部分教学内容,包括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其他市场主体法律、公司法、企业法、劳动合同法、合同法,通过经济法理论、法律基础及经济法基础知识的学习,培养学生的法制意识及法律素养,有助于学生进行专业资格考试。


  同时,经济法应该突出应用型教学目标的设置,经济法课程强调通过理论讲授、案例分析、课堂讨论、学生自学、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培养学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例如能够正确辨别社会主义市场竞争中经营者的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能够撰写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买卖合同、劳动合同等常用法律文书;能够以所学法律知识分析工作及生活中的简单案例;能够运用科学的方法,通过课堂、文献、网络、实习实践等渠道获取知识;善于学习和吸收他人知识,并构建自己的知识体系;能够应用经济法总论、宏观调控法、市场规制法的理论分析问题,并能结合实际解决实践问题;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能力与探索性、批判性思维能力,不断尝试理论或实践创新。


  二、经济法教学大纲可以依据不同专业进行灵活调整


  经济法教学过程中,教学内容应该依据教学目标整体结构体系在不同专业中有所侧重。财务管理专业、审计专业应该侧重于《会计法》《审计法》《税法》等课程的讲授,并注重与学生考取会计师的实际需求相结合;金融工程专业应该侧重《金融法》《财政法》等内容的讲解,让学生更多的掌握国家宏观调控层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市场营销专业应该侧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市场法律制度的讲解,使学生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利用所学法律专业知识有效规避法律风险;人力资源专业应该侧重于《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讲解,而工商管理专业则应该侧重《公司法》及公司治理方面法律法规。这样,才能够在同一的经济法目标结构体系之下,不同专业不同侧重,因材施教,使经济法充分发挥专业基础课的作用,使专业基础课真正有效融入专业课教学,多元化地培养社会需要的应用型人才。


  三、提升教师团队的质量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必要条件


  承担经济法教学工作的教师需要具备较高的法学素养。法学专业性强,教师不仅需要具备法律专业知识,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逻辑思维能力,这些绝非多看些法律专业书籍,多读些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能实现的。但是,由于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教师极其匮乏,在教学工作中,往往由一些非法学专业的教师承担经济法教学,由于这部分教师不具备系统的法学专业知识体,不能触类旁通,多数情况是照本宣科,无法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


  针对法学专业教师比较缺乏的现状,学校可以开展职后教育,通过老带新、线上线下、外出培训、挂职实践等多种方式,对承担经济法教学工作的非法学专业教师进行有效的职后培训,加强经济法师资队伍的建设。


  另外,由于法学专业实践性强,课程的讲授需要理论联系实际,所以,经济法教学的师资队伍对双师型教师的需求更加迫切。对双师教师的解释有不同的理解,就法学专业而言,双师型教师不仅需要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还需要有一定的实践经验或经历,能够将司法实践中的实体案例、程序案例有机融入经济法课堂理论教学中,将抽象晦涩的经济法理论与司法实践及实际案例衔接,使之通俗易懂,形象生动,大幅度提高教学效果。所以,学校应该加大对双师型教师的培养。


  四、以学生为主体,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由于经济法课程内容庞杂,专业性强,所以,经济法教学必须注重教师讲授与学生自主学习并重的教学模式。教师在制定教学目标时,应该明确划分重点讲授内容与学生自主学习内容,自主学习内容的设定应该能够达到让学生“跳一跳摘桃子”的效果,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内驱力。


  首先,教师应该认真钻研教材,并根据授课对象的实际情况确定学生自主学习的内容;然后将自主学习内容的重点、难点予以提示,并提供相关最前沿的参考资料,让学生初步构建学习框架;最后,引导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主学习内容,并形成学习笔记,教师进行审阅指导。经过教师精心设计并要求学生认真完成,计入平时考核成绩,既可以提高学生的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归纳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能力,又可以在有限的课时内高效完成教学内容。


  同时,教师应该将实践性教学内容融入理论教学中,实践应用能力是应用型本科院校的一个重要落脚点,而培养学生的实践探索能力的一个重要方法就是在教學全过程采用案例教学法。但是因为经管类学生法学基础欠缺,无法直接进行案例分析,所以,在学生自主学习环节,教师有针对性地设计由学生进行相关案例的收集、归纳、分析、总结,然后分组上交老师,老师通过对学生收集案例的批阅,发现问题,并选取典型案例作为课堂教学案例,学生印象非常深刻,随着这类型练习的不断推进,极大地提高了学生自主学习积极性,并锻炼了学生的实践能力,更加符合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要求。


  五、以案例的收集、分析、讨论为主要教学方法,并贯穿经济法教学的始终


  在多种教学方法并重中,案例教学法效果最好。经济法理论比较抽象,经济法律法规庞杂,因为学生法学基础差,讲授法与启发法均无法达到预期的教学目的。教学中采用理论联系案例,结合启发法、讨论法等多种手段提升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发挥学生主体作用,激发学生学习经济法的积极性,从而实现预期的教学目标。


  教师在运用案例教学法时,应该根据教学内容和教学对象的不同,课堂教学可以采用启发提问、案例分析、分组讨论等不同的教学方法。首先,教师将教学目标、教学计划文件告知学生,并布置学生进行课前预习。教学过程中教师按照课前布置的预习内容,对教学重点、难点、知识点有针对性地进行课堂提问,对于普遍认同的答案可以一带而过,因为有课前预习的准备工作,学生避免了填鸭式的吸收。对于提问中出现的不同答案、不同观点,可以用几分钟的时间进行课堂分组讨论,使每个学生都能积极参与课堂教学,学生在小组讨论的过程中,会发现问题并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案,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学生经过课前预习、查阅资料、小组讨论之后,课上汇总的问题基本是需要进一步深入学习的内容,然后教师发布相关问题的经典案例,再次让学生有针对性地查阅资料、分组讨论,深度分析案例,最后教师对学生的分析结论进行总结性评价,学生将理论知识有效地融入到实践中,高效的案例分析过程,可以提高学生多方面的能力,从而改变长期以来“以教为主”的教学模式,真正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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