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属于法治经济,法律要被人们自觉遵守并成为一种可调节社会关系的准则,必须将其转化为人们的精神需求。真诚信仰法律,需要多角度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为此,职业教育在素质教育背景下提出了新的要求:即必须将公民法律素养巧妙地渗透到中职生的职业教育中。
职业教育是以培养众多“生产、管理、服务”等专业技术人才为中心的教育形式,是新时期国家教育事业发展道路上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元素,更是社会经济持续发展、解决劳动就业问题的关键所在。据2015年调查分析,我国中职学校在校学生已有2000多万人,是我国青少年人群的关键性组成要素,也是法制宣传教育中的关键对象。
为此,在中职学校职业教育过程中,法律基础课教师必须综合分析主客观影响因素,通过不同途径将公民法律素养有效渗透到其中,对学生进行职业教育的同时,强化他们的法律意识,具备基本的法律道德素质,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毕业后更好地步入工作岗位,展现自身多样化才能。
1 公民法律素养的内涵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制、爱国、敬业、诚信、友善”24个字来高度概括,这也是对中职学校法律素养提出的具体准则。
现代公民社会建立在市场经济之上,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但和现代法治国家间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法治意识不强,缺乏民主理念,随之,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已成为新时期公民法制教育的核心任务。
就公民法律素养来说,是指公民认识以及应用法律的能力,也就是公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状态与程度。对于职校学生来说体现在不同方面:首先,法律知识。中职生必须清楚法律相关规定,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其次,法律意识与法律观念。中职生要尊崇、敬畏法律,要具备较强的守法意识,遇事要先想到法律,认真履行法律的判决。最后,法律信仰。在中职生的内心深处,将法律视为全社会至上行为规则的信仰,这也是他们对法律认识的最高级阶段。公民法律素养并不等同于公民法治素养,公民法律素养的重心在于公民自身的权利与义务,以国家治理客体为基点,将法律作为一种重要的规则,更加注重法律的遵守以及利用。在日常学习生活中,中职生如何在职业教育中接受已成的法律,严格规范自身行为,已成为法律基础教师教学中的重中之重[1]。
2 公民法律素养在职业教育渗透中存在的问题
2.1 教学方法单一,忽视了公民法律素养渗透的重要性
由于长期受到应试教育的影响,“鸭填式、放羊式”传统教学模式仍然在中职学校职业教育中占据核心位置,教师过分注重专业课程知识的传授,一次性向学生灌输大量的知识,而他们真正消化、吸收的知识并不多,师生、学生之间的互动较少,学生处于被动学习状态,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课堂教学效率低下,职业教育教学目标无法根本实现。
同时,在职业教育过程中,教师并没有意识到公民法律素养渗透的重要性,没有全面、客观分析中职学生的兴趣爱好、个性特征、心理特征等,也没有结合职业教育中的具体内容,将公民法律素养巧妙渗透其中,这不利于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素养,更不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
2.2 学校法律课程设置不合理,教学内容安排不合理
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中职学校过分注重学生专业课程的学习,没有客观设置法律课程,课时较少,尤其是实践课,学生很难在有限的时间内掌握大量的法律课程知识,同时学生对法律课程没有正确的认识,将过多的时间、精力放在专业课程上,误以为该课程不重要。
为了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完成教学任务,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并没有从不同角度入手有效渗透公民法律素养,完善学生已有的法律知识结构体系,强化他们的法律意识,不符合素质教育提出的客观要求,不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加上其“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正在形成,极易误入歧途,走上犯罪的道路。
在职业教育公民法律素养渗透过程中,教师并没有以公民法律素养为切入点,根据学生已有的水平,优化调整教学内容,所选择的法律教学内容难度不适中,严重影响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利于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影响他们法律素质的提高[2]。
3 公民法律素养渗透在职业教育中的途径
3.1 合理设置法律课程,改革法律教学内容
在职业教育过程中,教师要从不同角度入手合理设置法律课程,合理安排法律课时,注重理论与实践的有机融合,促使学生在学习法律知识中逐渐意识到学习该课程的重要性,将其放在重要位置,认真学习该课程。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必须与时俱进,树立全新的教育理念,以社会市场为导向,优化调整法律教学内容,贴近学生生活实际,选取他们熟悉而感兴趣的社会热点案例,借助相关法律条文,学习法律课程知识,将公民法律素养有效渗透到职业教育中,培养学生职业素养的同时,掌握必要的法律理论知识,强化他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培养他们多方面技能,具有较强的责任感,走上工作岗位后能够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3.2 采用多样化的法律教学方法
在职业教育中,中职学校想要有效渗透公民法律素养,必须采用多样化的法律教学方法,要根据中职生各方面具体情况,深入浅出地引导他们认真学习法律课程知识,巧妙利用多媒体集图片、文字、动画等于一身的特点,增加课堂教学的趣味性,刺激学生感官,对新课题留下直观印象,创设良好的教学情景,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比如,案例分析法、启发式教学法、分层教学法,在无形中有效渗透公民法律素养,为学生提供更多参与实践的机会,在实践教学中逐渐影响学生对法律的认知与遵守态度[3]。
以案例分析法为例,教师必须贴近学生生活实际,选取他们熟悉的案例,要选择热点的时政问题,不要局限于教材内容,不断开阔学生视野,使其逐渐意识到法律素养培养的重要性。在呈现教学案例中,教师要采用多样化的呈现形式,比如,多媒体形式、教师描述,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积极、主动参与到案例探讨中,客观分析案例中所包含的法律观点,有目的组织学生多角度探讨实践。
在此过程中,教师只需要扮演好教学的组织者、引导者、协作者等,适当点拨学生,提高他们自主学习能力,将所学的理论知识灵活应用到实践中,提高自身实践能力,在实践中不断培养自身的法律素养。
3.3 加强法制教育,逐渐提高学生法律认识素养
在职业教育中,中职学校必须多角度、多层次加强法制教育,为培养他们的法律认识素养做好铺垫。这是因为某个人所具有的法律知识将会直接影响他们的法律行为,教师要在渗透公民法律素养中,将法制教育落到实处,让学生在接受法制教育的同时,获取更多的法律知识,完善已有的法律知识结构体系,明确自身的权利与义务,
利用生活中的具体案例,去触动学生的情感神经,引起他们深思,培养他们更多优秀的法律品质,即“知法、守法、用法”的重要品质,在无形中逐渐提高他们的法律认识能力,准确理解法律理论知识,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利用内在的素质不断约束自身行为,提高自身“知法、守法”的水平。
3.4 注重学生法律意识与法律观念的培养,注重学生法律信仰的培养
(1)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与法律观念。
在素质教育背景下,中职学校的办学形式日渐多样化,招生规模持续扩大,其育人模式也发生了质的变化,在进行职业教育的同时,也注重学生法律素养的培养。在职业教育过程中,教师必须将法律素养巧妙融入其中,多角度引导学生在学习职业知识的基础上,学习法律知识,利用已掌握的法律知识去剖析社会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案例,树立全新的法律观念。
借助法律这面镜子,准确认识各种社会现象,正视人生道路上的挫折,准确把握社会现象中合法与违法的分界线,避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学会利用法律知识不断规范自身行为,不断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成为新时期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而在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能够利用法律的武器去保护自己,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4]。
(2)培养学生的法律信仰
在渗透公民法律信仰中,教师要注重学生法律信仰的培养,积极引导他们树立法律之上的理念,认同法律的同时,将其作为自己人生道路上的一种信仰,借助法律,明确自身的价值目标,选择合理的行为方式,不断规范自身行为。
在培养学生法律信仰中,中职学校要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借助法制讲座、旁听法庭审判等,对学生进行法律信仰教育,促使学生深刻感受到法律的合理性、正当行,意识到违法犯罪的危害性,清楚犯罪行为、刑罚处罚二者间的关系,增加对法律的认同与信仰[5]。
4 总结
总而言之,在素质教育背景下,中职学校在职业教育过程中要将公民法律素养的渗透放在核心位置。教师必须与时俱进,树立全新的教育理念,通过不同渠道有效渗透公民法律素养,让学生在学习专业课程知识的同时,更好地学习重要的法律知识,提高专业技能的同时,强化自身的法律意识,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拥有更多优秀的品质,使其成为新时期社会市场需要的“高素质、高水平”专业人才,有效填补社会空缺,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更好地展现自身价值,成为新时期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作者:叶楠 来源:科学与信息化 2016年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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